

1.新安裝或經拆檢後安裝的環鏈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倍,起升離地麵約100毫米,10分鍾的靜負荷試驗,並檢查是否正常。
3.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複升降與(yu) 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後檢查其機械傳(chuan) 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禁止在不允許的環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120次)的情況下使用。
5.安裝調試和維護時,嚴(yan) 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
6. 不允許同時按下兩(liang) 個(ge) 使環鏈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 工作完畢後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8.藍創起重機械電動葫蘆應由專(zhuan) 人操縱,操縱者應充分掌握操作規程,嚴(yan) 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由專(zhuan) 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采取措施,並仔細加以記錄。
10.調整電動葫蘆製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製動下滑量S≤V/100(V為(wei) 負載下一分鍾內(nei) 穩定起升的距離)。
11.長期不使用環鏈電動葫蘆時,應做防鏽處理及清潔保養(yang) ,並上下空載運轉5分鍾以維持其性能。
12.在使用完畢後,需保持環鏈電動葫蘆零件的幹燥,及時將葫蘆駛離潮濕區、高溫區或化學區,以維持其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