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環球網財經從(cong) 國家能源局了解到,為(wei) 做好2021年度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工作,持續推動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組織有關(guan) 單位研究起草了《關(guan) 於(yu) 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現麵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wei) 2021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據悉,為(wei) 了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yi) 千瓦以上等任務,堅持目標導向,完善發展機製,釋放消納空間,優(you) 化發展環境,發揮地方主導作用,調動投資主體(ti) 積極性,推動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躍升發展。2021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占全社會(hui) 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後續逐年提高,到2025年達到16.5%左右。
《關(guan) 於(yu) 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指出,要強化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引導機製。同時,要求建立保障性並網、市場化並網等並網多元保障機製。
對於(yu) 保障性並網範圍以外仍有意願並網的項目,可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mai) 服務等市場化方式落實並網條件後,由電網企業(ye) 予以並網。並網條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儲(chu) 熱型光熱發電、火電調峰、電化學儲(chu) 能、可調節負荷等靈活調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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