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廣大科研人員反映,一些支持創新的措施落實不到位,許多不合理的束縛仍然比較多。”李克強總理在12月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上說,“現在看來,要更大力度支持創新發展,必須深化體(ti) 製機製改革,堅決(jue) 破除製約科研人員創新活力的不合理束縛。”
當天會(hui) 議決(jue) 定再推廣一批促進創新的改革舉(ju) 措,更大激發創新創造活力。會(hui) 議指出,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部署,京津冀、上海、廣東(dong) 等8個(ge) 區域對促進創新的改革舉(ju) 措開展了先行先試。去年第一批13項改革舉(ju) 措已推向全國。
李克強指出:“先行先試的改革舉(ju) 措經過試點後有利於(yu) 創新發展,要認真總結並向更大範圍複製推廣,更大力度激活創新資源、激勵創新活動,培育壯大發展新動能。”
會(hui) 議決(jue) 定,再將新一批23項改革舉(ju) 措向更大範圍複製推廣。其中,在全國推廣的主要包括:一是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允許轉製院所和事業(ye) 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以“技術股+現金股”形式持有股權。引入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yu) 成果轉化。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以訂單等方式參與(yu) 企業(ye) 技術攻關(guan) 。二是創新科技金融服務,為(wei) 中小科技企業(ye) 包括輕資產(chan) 、未盈利企業(ye) 開拓融資渠道。推動政府股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ye) 。創業(ye) 創新團隊可約定按投資本金和同期商業(ye) 貸款利息,回購政府投資基金所持股權。鼓勵開發專(zhuan) 利執行險、專(zhuan) 利被侵權損失險等保險產(chan) 品,降低創新主體(ti) 的侵權損失。三是完善科研管理。推動國有科研儀(yi) 器設備以市場化方式運營,實現開放共享。建立創新決(jue) 策容錯機製。
同時,將原先在個(ge) 別區域試點的3項改革舉(ju) 措,推廣到先行先試的全部8個(ge) 區域,包括賦予科研人員一定比例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區域性股權市場設置科技創新專(zhuan) 板、允許地方高校自主開展人才引進和職稱評審。
李克強最後強調,要加強對上述分批推廣和其他先行先試改革舉(ju) 措的跟蹤評估,總結經驗,完善政策,促進改革深化,更大發揮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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