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金屬價(jia) 格的激光器
俄烏(wu) 劃分黑海艦隊後,1995年烏(wu) 克蘭(lan) 將“迪克森”號輔助艦隊油輪賣給了美國,後者為(wei) 此隻支付了廢船價(jia) 格。“迪克森”號的船艙中有若幹部35兆瓦的發電機、專(zhuan) 用回轉機械、大功率製冷裝置和許多其他設備。專(zhuan) 家們(men) 據此得出結論,該船曾安裝過激光武器。
美國和蘇聯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就研究過將激光器用於(yu) 軍(jun) 事用途的可能。“迪克森”號輔助艦隊油輪成了安裝最早軍(jun) 用實驗激光器的第一艘艦船。據業(ye) 內(nei) 人士回憶,要想使雙曲麵體(ti) 激光器獲得必要能量,需要不少於(yu) 50兆瓦的電力供應,因此在船用柴油發動機之外,還安裝了三台“圖-154”民用飛機的噴氣式發動機。該激光炮進行了實際測試,設計者稱其能擊毀岸上設施,甚至巡航導彈。飛行器在激光的作用下隻需幾秒鍾就會(hui) 被氣流擊毀。如此巨大的成功令時任海軍(jun) 領導人決(jue) 定為(wei) 在建的《基輔》級1143型載機巡洋艦預留激光炮的安裝位置。不過,亢奮很快被失望取代,因為(wei) 盡管激光炮在測試中獲得了成功,但其耗電量過大,僅(jin) 發射兩(liang) 次就能耗盡全艦的能源,使其失去前進動力。分析顯示,如果在1143型巡洋艦上安裝幾個(ge) 這樣的裝置,其防空係統最多隻能工作5分鍾。然後,失去燃料和電力的巡洋艦就會(hui) 成為(wei) 敵人的巡航導彈和飛機的靶子。“迪克森”號油輪正是由於(yu) 這一原因最終變成了一條廢船。
“迪克森”號並不是蘇聯發展激光武器的唯一項目,當時還有個(ge) 研製“Skif”宇宙飛船的項目,擬用其攜帶激光炮並為(wei) 其供電。飛船原計劃於(yu) 1987年發射,但這一年蘇聯總統戈爾巴喬(qiao) 夫來到拜科努爾航天發射場並發表聲明稱:“我們(men) 堅決(jue) 反對將軍(jun) 備競賽擴展到太空,並將作出榜樣。”因此,所有激光武器的研製工作按國家領導人的指示被叫停。
絕密項目
俄羅斯激光武器研發計劃的現狀嚴(yan) 格保密,隻有零星信息顯示該工作正在進行。其現狀如何、何時將出現首台樣機均不得而知。前俄軍(jun) 總參謀長尤裏·巴盧耶夫斯基曾就此問題表示:“我隻能透露一件事:軍(jun) 事技術的發展和未來高效武器的先進樣機開發在所有擁有這一研發能力的國家基本上是平行推進的。”
俄羅斯軍(jun) 事科學院教授瓦季姆·科久林(Vadim Kozyulin)接受采訪時說:“軍(jun) 用激光器的全部問題就在於(yu) 其耗能太高。主要難點在於(yu) 發明一個(ge) ‘蓄電池’,使激光炮能發射不隻一次,而是上百次。”
此外,激光器的使用還受天氣條件的影響,比如雲(yun) 層和濕度會(hui) 直接影響激光武器的使用效果。因此,LaWS的測試選在波斯灣進行,因為(wei) 那裏大部分時間都是晴天,而非多霧多雨雪的阿拉斯加。“LaWS”的命運同樣迷霧重重。美國軍(jun) 方沒有透露該武器能夠發射幾次。目前世界上還沒有能確保“移動式”激光裝置長時間使用的可靠電源,因此也就沒有將防空導彈替換成激光炮的必要。科久林說:“目前階段眾(zhong) 多激光武器的測試不過是對未來技術的研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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