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小學生因錯誤使用激光筆導致眼睛受傷(shang) 的案例屢有報道。鑒於(yu) 激光筆類產(chan) 品易對少年兒(er) 童造成身體(ti) 傷(shang) 害,武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14年底對市場上售賣的激光類產(chan) 品開展了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購買(mai) 了30批次激光筆類產(chan) 品進行監測。結果顯示,超過七成監測樣品屬“三無”產(chan) 品;36.7%的樣品輻射功率高於(yu) 標準要求(≤5毫瓦),功率高於(yu) 60毫瓦的有3批次,甚至有的達到101毫瓦,輻射功率超過標準要求20多倍。
去年央視的3·15晚會(hui) 上,曝光了大功率激光筆當兒(er) 童玩具銷售的事件,節目上經過現場測試,大功率激光筆不但可以點煙,而且當激光筆的光束不小心滑過人體(ti) 皮膚表麵時,會(hui) 產(chan) 生灼痛感。去年底,武漢一眼科醫院醫生接診了十歲男童被激光筆灼傷(shang) 右眼致永久失明的病例。“我被同學的激光筆照了幾秒鍾,眼睛就像被一個(ge) 大大的圓黑點擋住了,什麽(me) 都看不見了!”這名男童告訴醫生。據媒體(ti) 報道,武漢同濟醫院、協和醫院等8家醫院眼科有6家接診過這樣的病例。華中科技大學光學與(yu) 電子信息學院李正佳教授研究醫用激光近40年,他稱,1毫瓦左右的激光直接射入眼睛,就足以灼傷(shang) 孩子的眼睛。
針對不樂(le) 觀的監測結果和激光筆的危險性,武漢質監昨發出風險警示:
1.盡量選擇正規渠道購買(mai) 激光筆、兒(er) 童激光槍,對於(yu) 無激光輻射類別信息、無品牌型號、無警告說明、無廠名廠址的產(chan) 品,應避免購買(mai) ;
2.選購激光筆類產(chan) 品時,應仔細查看產(chan) 品的激光規格信息,最好選購激光輻射類別為(wei) 3R類及以下的產(chan) 品(激光功率≤5毫瓦);
3.不宜為(wei) 兒(er) 童購買(mai) 激光筆類產(chan) 品作為(wei) 玩具使用,避免兒(er) 童在學校周邊攤販、商店、網絡等渠道購買(mai) 大功率激光筆類產(chan) 品;
4.選購兒(er) 童玩具槍時,不要購買(mai) 帶激光射擊功能或激光瞄準功能的玩具;
5.消費者在使用激光筆類產(chan) 品時,應正確操作,避免激光照射人眼、皮膚及衣服等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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