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保署(EPA)近日發布了燈具能源之星規範2.0版本(以下簡稱“規範V
規範V2.0的主要目標還是提高LED燈具的光效水平,但EPA已經同意適當調低要求,讓消費者有更多的節能燈具選擇。
EPA早在2014年10月開始草擬規範V2.0,希望盡快修訂完成。規範V2.0追求高光效水平,燈具類型的覆蓋範圍更加廣泛。除上述目標外,EPA還在尋求支持LED燈具測試方法,此測試方法即將由美國能源署(DOE)公開。EPA還表示,草案2能夠提高能源之星各項規範之間的協調性。
諷刺的是,業(ye) 內(nei) 對草案1的評論讓EPA妥協了,降低了對高光效水平的要求。草案1中曾指出全向型燈具的最低光效為(wei) 70lm/W,然而這一數值在草案2中降到了65lm/W。燈具行業(ye) 的利益相關(guan) 者認為(wei) 如此高光效水平(70lm/W)會(hui) 將全向緊湊型熒光燈排除在能源之星方案之外,因此EPA在草案2中降低了光效要求。
同時,草案2還降低了對裝飾燈具的光效要求,但僅(jin) 針對功率小於(yu) 7W,光效為(wei) 55 lm/W ~65 lm/W的燈飾。7W以上燈飾還是要符合原有的高標準。利益相關(guan) 者認為(wei) ,較低的光效要求可以使更多的燈飾達標,並最終鼓勵更廣泛地采用節能燈,包括LED燈飾,從(cong) 而加強節能減排。
草案2中還有一些關(guan) 於(yu) 燈具技術的修改,主要針對LED燈具產(chan) 品。例如,顏色可調的產(chan) 品必須在光效最低的白光模式下測試光效,製造商還要在燈具色溫達到最高值時對燈具進行測試。一般LED燈具的啟動時間被設定為(wei) 750毫秒,而針對無線聯網的LED燈具,啟動時間可延長至1秒。除此之外,草案2對智能連接燈具的要求也降低了,原本要求能夠報告其光強和顏色設置,現在隻要求報告開/關(guan) 狀態。
此外,對節能燈的要求也有微妙變化,EPA不再要求CFL燈具的顯色指數達到R9>0,但是CFL燈具製造商仍然要報告燈具的R9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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