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高新區管委會(hui) ,各有關(guan) 單位:
現將《廣東(dong) 省科學技術廳關(guan) 於(yu) 強化科技攻關(guan) 實施科技惠企行動支撐疫情防控的若幹措施》印發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省科技廳
2020年2月13日
廣東(dong) 省科學技術廳關(guan) 於(yu) 強化科技攻關(guan)
實施科技惠企行動 支撐疫情防控的若幹措施
為(wei) 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疫情防控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guan) 決(jue) 策部署,充分發揮科技攻關(guan) 作用支撐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支持科技企業(ye) 渡過難關(guan) ,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強疫情防控科研攻關(guan)
(一)啟動科研應急攻關(guan) 。設立疫情防控科研攻關(guan) 應急專(zhuan) 題,圍繞重病肺炎臨(lin) 床救治、院感綜合防治技術、病毒溯源與(yu) 流行病學、致病機理、疫苗開發和生產(chan) 、藥物研發等方向,采用定向組織、揭榜製等方式,分批次組織實施科研項目。獲得立項項目經費可先行下達承擔單位,由承擔單位實行包幹使用,對科研經費開支科目比例不做要求。聯合省衛生健康委、藥監局等單位,針對疫情防控需要,向社會(hui) 公開征集技術和產(chan) 品,快速推進一批疫情防控技術成果的使用驗證和推廣應用。
(二)加大科技研發投入。部省聯動積極參與(yu) 國家關(guan) 於(yu) 疫情防控的科研聯合攻關(guan) ;省市聯動圍繞公共衛生與(yu) 健康、重大傳(chuan) 染病防治、生物安全與(yu) 應急防控等領域在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基礎研究重大項目、自然科學基金等部署重點科研任務,省、市財政科技資金投入不少於(yu) 5億(yi) 元。在省財政科技資金“大專(zhuan) 項+任務清單”的支出領域增加疫情防控方向。
(三)加強科研臨(lin) 床重大創新平台建設。以疫情防控科研攻關(guan) 為(wei) 著力點,建立多部門協同推動科研成果臨(lin) 床應用機製。加快補齊我省生物醫藥科技創新體(ti) 係中重大平台缺乏、供應鏈不完整、配套能力不足的短板,將疫情防控作為(wei) 省(重點)實驗室、高水平研發機構建設的重要方向,加快布局建設一批高水平研發和檢驗檢測平台,完善臨(lin) 床研究基礎條件設施。優(you) 先支持在應對疫情防控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單位申建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
二、強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ye) 的支持
(四)加大科技創新券支持力度。省科技創新券2020年預算額度比上年增加一倍,進一步優(you) 化、簡化流程,依托第三方平台“華轉網”實現全程線上操作、即兌(dui) 即付。擴大創新券支持範圍,納入疫情防控科技攻關(guan) 所需的實驗動物研究開發、檢驗檢疫、材料測試等。提高對科技型中小企業(ye) 和創新創業(ye) 公司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區由30%提高到40%,粵東(dong) 、粵西、粵北地區由35%提高到45%。在疫情防控中貢獻突出的創新券服務機構,優(you) 先評為(wei) 優(you) 秀機構並給予不低於(yu) 20萬(wan) 元的獎勵。
(五)降低企業(ye) 研發成本。支持全省高新區、國有科技企業(ye) 孵化載體(ti) 、大學科技園、農(nong) 業(ye) 科技園對在孵科技企業(ye) 免收一個(ge) 月租金,減半收取二個(ge) 月租金。鼓勵民營科技企業(ye) 孵化載體(ti) 、星創天地根據實際情況為(wei) 創新創業(ye) 者減免租金。對疫情期間做出重要貢獻的孵化載體(ti) ,在全省年度運營考核評價(jia) 中予以評優(you) 支持,省市協同在科技企業(ye) 孵化載體(ti) 運營後補助中擇優(you) 給予經費補助。開展高新技術企業(ye) 、科技型中小企業(ye) 惠企政策線上宣講和輔導,幫助企業(ye) 做好網上申報工作;促進企業(ye) 研發費加計扣除等惠企政策更好更快落實。
(六)深化科技金融服務。主動協調對接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金融服務需要提供關(guan) 於(yu) 高新技術企業(ye) 、科技型中小企業(ye) 的研發立項、成果和能力評價(jia) 等相關(guan) 信息,幫助初創型科技企業(ye) 和科技型中小企業(ye) 快速獲得優(you) 惠貸款。對已進入省級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池的科技型企業(ye) ,因受疫情影響導致資金周轉困難,支持合作銀行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展期,貸款展期後繼續享受省級科技信貸風險補償(chang) 政策。對抗擊疫情作用突出的科技型企業(ye) 新增貸款,按其實際貸款額度的1%給予每家銀行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wan) 元。推動相關(guan) 國有投資平台通過小貸、融資租賃、擔保等業(ye) 務方式給予抗擊疫情企業(ye) 資金支持;指導省創新創業(ye) 基金對研究疫情防治技術和生產(chan) 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企業(ye) 優(you) 先給予盡職調查,並在同等條件下優(you) 先給予投資支持。
(七)開展科技暖企行動。組建科技暖企誌願者服務隊,赴企業(ye) 開展上門服務,宣講疫情防控知識,對疫情防控科技攻關(guan) 取得的成果、技術和產(chan) 品,指導企業(ye) 率先應用。加強疫情對科技企業(ye) 影響的統計和監測,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ye) ,實施“一企一策”幫扶,會(hui) 同地市科技部門、高新區等,暢通產(chan) 學研結合服務,幫助企業(ye) 對接在複工複產(chan) 中所需的專(zhuan) 家指導、技術服務,解決(jue) 在研發中遇到的科研用試劑、材料短缺及購置、運輸等問題。
三、強化疫情防控科技合作和人才支撐
(八)加強疫情應對科技合作。加強與(yu) 港澳在疫情防控科研攻關(guan) 上的合作,支持港澳機構和科學家參與(yu) 我省疫情防控科研攻關(guan) 項目。加強與(yu) 國際科技組織、有關(guan) 國家和友好省(州)科技創新部門的聯係,加強多邊和雙邊疫情防控聯合科研攻關(guan) ,支持我省有關(guan) 機構積極開辟國際合作渠道,對與(yu) 國際組織和有關(guan) 領域領先國家開展的合作項目,優(you) 先立項或給予配套資金支持。
(九)發揮高層次人才引領作用。支持入選國家、廣東(dong) 省及其各地級以上市重大人才工程的科技人員積極參加疫情防控,對其中行之有效、應用廣泛的防治技術和產(chan) 品設備,擇優(you) 納入省重大人才工程給予接續支持,不受申報名額及年齡限製,不設論文、專(zhuan) 利、經濟效益等指標。對在疫情防控中作出重大貢獻的科技人員給予表彰,在省重大人才工程項目中給予資助,並發放廣東(dong) 省高層次人才“優(you) 粵卡”。省科技廳主動會(hui) 同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衛生健康委及用人單位,對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並作出重要貢獻的科技人員職稱評審開設“綠色通道”實行重點推薦,支持其晉升專(zhuan) 業(ye) 技術職務等級。
(十) 配合實施“戰疫人才貸”專(zhuan) 屬融資服務。麵向國家、廣東(dong) 省及其各地級以上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為(wei) 實際控製人、股東(dong) 或主要研發人員的在粵注冊(ce) 企業(ye) 和科研機構,積極配合省人才辦和中國銀行廣東(dong) 省分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提供免抵押擔保貸款,額度最高3000萬(wan) 元,提供利率優(you) 惠,貸款期限最長10年,相關(guan) 申請資料和手續從(cong) 簡從(cong) 快,並減免貸款涉及的相關(guan) 評估、登記費用。鼓勵其他金融機構推出類似產(chan) 品或相關(guan) 服務。
(十一)做好來粵工作外國專(zhuan) 家的服務。為(wei) 應邀來粵參加疫情防控的外國專(zhuan) 家開辟綠色通道,即時辦理《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或《外國專(zhuan) 家來華邀請函》,並提供口岸簽證辦理等出入境便利;外國專(zhuan) 家憑確認函或邀請函,直接在我省口岸簽證機關(guan) 申請R字或F字臨(lin) 時簽證入境(30天以內(nei) );采取“先承諾後補交”方式開展工作許可延期、注銷、變更等事項;省科技(外專(zhuan) )部門對外國專(zhuan) 家在粵期間所需的國際往返旅費、生活補貼等相關(guan) 費用給予一定資助。對積極參加疫情防控的外國專(zhuan) 家,優(you) 先支持申報高端外國專(zhuan) 家項目。開通英文谘詢服務電話熱線,積極做好在粵外國專(zhuan) 家疫情防控指引和安撫紓解工作。
四、改進和優(you) 化科技管理服務
(十二)發揮重大創新平台戰略基礎作用。支持省(重點)實驗室、粵港澳聯合實驗室、高水平創新研究院、省級重點科研機構等聚焦疫情防控科技需求,主動提供藥物研發、疾病溯源、快速檢測等技術服務,開放AI算力、運算模型等重大科研基礎設施。省實驗室、省高水平創新研究院圍繞應對疫情防控自主設立的應急科研項目,擇優(you) 視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鼓勵聯合各類科研機構、科技企業(ye) 集中力量協同攻關(guan) ,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
(十三)優(you) 化科技項目過程管理。實現科技業(ye) 務全流程網上辦理,省科技廳相關(guan) 業(ye) 務部門按照便利化原則及時辦理和反饋結果,確需紙質材料的可待疫情結束後補交。疫情期間,重大項目啟動會(hui) 、論證會(hui) 可采用視頻方式召開;對受疫情影響且完成時間在2019年12月後的在研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申請並審核,驗收時間可按延期六個(ge) 月執行,項目延期不影響其承擔單位及項目參與(yu) 人員的誠信記錄;對確需組織驗收的項目,利用互聯網技術采取無紙化形式開展驗收或委托項目主管單位直接驗收;優(you) 化項目中期評估方式,加快撥付疫情期間立項項目科研經費。
(十四)擴大科技信息數據開放共享。鼓勵科研機構、科技人員和醫療衛生專(zhuan) 業(ye) 人才開放共享實驗數據、臨(lin) 床診治案例、傳(chuan) 染病學統計資料等重要信息,協同抗擊疫情,共享相關(guan) 數據可視同學術成果,作為(wei) 科研評價(jia) 的重要指標。在省科技廳公眾(zhong) 網及“華轉網”等科技平台及時發布新冠肺炎相關(guan) 防治技術、最新研究成果和產(chan) 品信息。在國家科技圖書(shu) 文獻中心廣州服務站的“新冠肺炎應急文獻信息專(zhuan) 欄”麵向社會(hui) 大眾(zhong) 和科研人員免費提供在線文獻檢索和獲取原文文獻傳(chuan) 遞。
(十五)加強應急科普宣傳(chuan) 。針對疫情防控需要,發揮科普正麵引導作用,組織引導醫療疾控、科普教育基地等機構平台,及時廣泛深入開展科普傳(chuan) 播。對於(yu) 科普宣傳(chuan) 成效顯著的項目,省科技計劃擇優(you) 立項支持。發揮農(nong) 村科技特派員的作用,積極開展疫情防控科普、技術與(yu) 產(chan) 品研發和推廣應用,實施“互聯網+農(nong) 村科技特派員”工作機製,指導農(nong) 村抗疫複產(chan) 、村民預防營養(yang) 康複、科學開展春耕春種春防等工作,相關(guan) 工作可視同實施重點派駐任務。
五、激勵廣大科研工作者樹立崇高的科研價(jia) 值導向
(十六)樹立正確的科技獎勵和評價(jia) 導向。對在疫情防控前線工作或對疫情防控作出積極貢獻的科技人員,優(you) 先推薦參評省科學技術獎和省人才榮譽稱號。對參與(yu) 疫情防控貢獻突出的外國專(zhuan) 家,優(you) 先推薦參評中國政府友誼獎和廣東(dong) 省友誼獎。對在疫情防控中發揮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不受應用效果滿兩(liang) 年以上、課題須結題驗收等限製,優(you) 先推薦參評2020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會(hui) 同省科協等部門對疫情防控中產(chan) 生的優(you) 秀科技成果,擇優(you) 頒發優(you) 秀成果證書(shu) 。鼓勵社會(hui) 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優(you) 先獎勵在疫情防控中做出重要貢獻的科技工作者和科研單位。
(十七)倡導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弘揚科學報國的光榮傳(chuan) 統,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增強社會(hui) 責任感和緊迫感,引導廣大科研工作者不追求發論文、搶新聞,勇於(yu) 創新、嚴(yan) 謹求實,爭(zheng) 分奪秒、刻苦攻關(guan) ,把研究成果應用到戰勝疫情的戰鬥中,把論文寫(xie) 在抗疫一線。及時發現疫情防控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跡和重大科研成果,做好典型帶動和模範引領,凝聚起眾(zhong) 誌成城、共克時艱的強大正能量。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wei)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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