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247.1—2024 《激光產(chan) 品的安全 第1部分:設備分類和要求》 標準發布 1 標準簡介 根據國家標準公告2024年第22號文件《關(guan) 於(yu) 批準發布<化學試劑 高氯酸>等511項國家標準的公告》,由SAC/TC284全國光輻射安全和激光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hui) (以下稱“標委會(hui) ”)歸口製定的、等同轉化國際標準IEC60825-1:2014的推薦性國家標準GB/T 7247.1—2024《激光產(chan) 品的安全 第1部分:設備分類和要求》於(yu) 2024年9月29日順利發布,並將於(yu) 2025年4月1日正式實施。 2 起草單位 中國科學院空天信息創新研究院、北京工業(ye) 大學、西南技術物理研究所、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一研究所、北京泰瑞特檢測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軍(jun) 事科學院軍(jun) 事醫學研究院、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大族激光科技產(chan) 業(ye)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武漢華工激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省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之江實驗室、上海禾賽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醫學科學院生物醫學工程研究所。 3 起草人 吳愛平 、陳虹 、葉大華 、戚燕 、高宏偉(wei) 、鄧玉強 、楊在富 、劉雲(yun) 柱 、曾麗(li) 霞 、周小莊 、杜堃 、李敏 、麻雲(yun) 鳳 、楊學博 、喬(qiao) 波 、孟穎 、楊樺 、蒲江波 、程旺 、廖利芬 、馮(feng) 建國 、李婷 。 4 標準範圍 1 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yu) 波長在180 nm~1 mm範圍內(nei) 的激光產(chan) 品的激光輻射的安全。 在真空超紫外環境中,激光輻射波長小於(yu) 180 nm(在真空超紫外波段內(nei) )的激光產(chan) 品不包括在本標準中,因為(wei) 激光束通常被密封在真空環境中,其潛在的激光輻射的危害已經最小。 激光產(chan) 品可以是附帶或不附帶獨立電源的單一激光器,也可以是裝配了一個(ge) 或多個(ge) 激光器的複雜的光學、電氣或機械係統。激光產(chan) 品一般用於(yu) 物理和光學現象的演示、材料加工、數據讀出及存儲(chu) 、信息傳(chuan) 輸及顯示,等等。這些係統已應用於(yu) 工業(ye) 、商業(ye) 、娛樂(le) 、研究、教育、醫學和消費產(chan) 品上。 出售給其他製造廠商用作係統部件的激光產(chan) 品可以不符合本文件,因為(wei) 最終產(chan) 品本身將要符合本標準。然而,如果激光產(chan) 品中的激光係統在與(yu) 終端產(chan) 品分離後仍是可運轉設備,那麽(me) ,則被移除的激光係統需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注1:可運轉的激光係統不需要為(wei) 其運行準備工具。 如果製造商根據第4章和第5章,證明其激光產(chan) 品在所有工作、維護、檢修和故障條件下,其可達發射水平均不超過1類激光產(chan) 品的可達發射極限,則可以免除本文件最低要求外的其他要求。這類激光產(chan) 品被認為(wei) 是“免除類激光產(chan) 品”。 注2:上麵提到的“免除”是為(wei) 了保證具備固有安全的激光產(chan) 品免除第6、第7、第8、第9章的要求。 除了因激光輻射照射產(chan) 生的潛在危害外,激光設備也可引起其他相關(guan) 危害,如電擊、化學品危害和過高或過低的溫度。激光輻射可能會(hui) 造成暫時性視力障礙,如眩目和眩光。這種影響依賴於(yu) 任務和環境照明水平,並且超出了本文件的範圍。本文件的分類和其他要求僅(jin) 針對激光輻射對眼睛和皮膚的危害。其他危害並不包括在本文件的範圍內(nei) 。 本標準闡述最低要求。符合本標準可能還不足以達到所要求的產(chan) 品安全水平。激光產(chan) 品也需符合其他相關(guan) 產(chan) 品安全標準相應的性能和試驗要求。 注3:其它標準可能包含另外的要求。例如,3B類或4類激光產(chan) 品不適合作為(wei) 消費產(chan) 品使用。 如果激光係統構成設備的一部分,則設備要符合其他產(chan) 品安全標準,如醫用電氣設備(IEC 60601-2-22)、信息技術設備(IEC 60950係列)、音頻和視頻設備(IEC 60065)、音視頻和信息技術(IEC 62368-1)、在有害環境中使用的設備(IEC 60079)或電玩具(IEC 62115)。根據IEC導則 104[1])的條款,本標準適用於(yu) 由激光輻射引起的危害。如果沒有適用的產(chan) 品安全標準,則應使用IEC 61010-1。 對於(yu) 眼科治療儀(yi) 器,為(wei) 了確保患者安全,宜遵循ISO 15004-2的要求,其基本原理和限製適用於(yu) 激光輻射。 在GB7247.1—2001中,包含了發光二極管(LEDs),現在仍包括在IEC 60825係列的其他部分中。然而,隨著照明光源安全標準的發展,LEDs的光輻射安全一般更適合在照明光源安全標準中規定。LEDs從(cong) 本文件的範圍中刪除,並不妨礙其他標準在涉及激光產(chan) 品時包含LEDs。IEC 62471可以用來確定LED或包含一個(ge) 或多個(ge) LEDs產(chan) 品的危險分類。IEC 60825-1的其他(專(zhuan) 用)標準可能將本標準的測量、分類、工程防護和標記應用於(yu) LED產(chan) 品。 設計用於(yu) 傳(chuan) 統照明光源,其可接近的輻亮度低於(yu) 本文件4.4中的規定,且滿足本文件4.4的要求的激光產(chan) 品,可選擇按照IEC 62471係列標準“燈和燈係統的光生物安全”進行評估。盡管上述所描述的光輻射發射無需進行安全分類,但這類產(chan) 品仍然屬於(yu) IEC 60825的範圍。 本標準附錄A提供的最大允許照射量(MPE)僅(jin) 適用於(yu) 激光輻射,而不適用於(yu) 伴隨輻射。然而,如果涉及人員接觸伴隨輻射也存在危害,則可以使用激光輻射的MPE值對該潛在的危害進行謹慎的評估,或者宜按照IEC 62471的照射極限值進行評估。 附錄A提供的MPE值不適用於(yu) 醫學上對患者進行治療或美容時激光輻射的照射。 注4:附錄A~附錄G包括一些通用原則,並列舉(ju) 了一些典型示例。但一定不能認為(wei) 這些附錄是確定的或詳盡的。 本標準有以下目的: ——引入按照波長在180 nm~1 mm範圍內(nei) 的激光器和激光產(chan) 品光輻射危害程度的分類體(ti) 係,用以幫助進行危害評估和幫助用戶確定控製措施; ——確定製造廠商提供信息的要求,以便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 ——通過標記和說明確保能夠警告與(yu) 激光產(chan) 品的可達輻射有關(guan) 的各種危害; ——為(wei) 減小損傷(shang) 的可能性,使不必要的可達輻射降至最小,並且通過保護措施改進對激光輻射危害的控製。 標準影響和地位 本標準是激光行業(ye) 的基礎國家標準,也是強製性國家標準GB44703—2024《光輻射安全通用要求》的主要技術支撐標準,對激光領域具有重要的指導性作用,是激光領域其他標準製定的重要依據。 隨著激光產(chan) 品的不斷深入發展,在工業(ye) 、農(nong) 業(ye) 、航空航天,汽車,船舶以及國防工業(ye) ,醫學領域和商業(ye) 等的不斷普及應用,其在各個(ge) 領域和行業(ye) 中的安全可靠性受到高度的重視,同時也關(guan) 係到各領域應用的擴展和我國國民經濟在高端製造業(ye) 和高精尖的導航與(yu) 測量上的發展。激光產(chan) 品的安全可靠關(guan) 乎著我國工業(ye) 水平的基線與(yu) 國外發達國家的差異和高新技木的發展,它對我國的實體(ti) 經濟發展起著保駕護航、舉(ju) 足輕重的作用。 本標準的發布和實施將使我國激光產(chan) 品的安全性緊跟國際上的發展變化,將影響到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生產(chan) 、應用和檢驗規則;有利於(yu) 提升我國產(chan) 品進入國際市場的競爭(zheng) 力以及保障我國百姓的安全;為(wei) 評估和規範激光產(chan) 品的安全與(yu) 危害提供重要的技術依據。 標準信息請瀏覽: 國家標準 - 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https://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234D7936AA16E194E06397BE0A0AA0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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