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推動安全生產(chan) 專(zhuan) 項整治行動持續深入開展,始終保持對安全生產(chan) 違法行為(wei) 嚴(yan) 查嚴(yan) 處的高壓態勢,充分運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導廣大生產(chan) 經營單位落實主體(ti) 責任,有效維護安全生產(chan) 法律法規的權威,做到“查處一個(ge) 、震懾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區公共安全攻堅戰,光明區特向社會(hui) 公布2018年度12月生產(chan) 經營單位主體(ti) 責任缺失行政處罰典型案件。
一、粉塵企業(ye) 監管典型案件
更洲五金製造(深圳)有限公司
案例
2018年11月13日,光明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在對更洲五金製造(深圳)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生產(chan) 經營單位:1.未按規定定期組織生產(chan)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僅(jin) 於(yu) 2018年8月份開展了消防演練);2.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chan) 經營場所(粉塵作業(ye) 場所)和有關(guan) 安全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3.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ang) 和定期檢測;4.未製定粉塵定期清掃製度,作業(ye) 現場粉塵未及時規範清理;5.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e) 標準;6.未按照規定對工作場所職業(ye) 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jia)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七十八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安全生產(chan) 違法行為(wei) 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處罰
光明區安監局於(yu) 2018年12月28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四條第(六)項、第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九十六條第(三)項、《安全生產(chan) 違法行為(wei) 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四)項,以上合並作出警告,並處人民幣壹拾玖萬(wan) 陸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危險化學品監管典型案件
深圳市精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案例
2018年11月19日,光明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在對深圳市精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生產(chan) 經營單位未將危險化學品儲(chu) 存在專(zhuan) 用倉(cang) 庫內(nei) 。該行為(wei) 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
光明區安監局於(yu) 2018年12月21日,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決(jue) 定給予人民幣伍萬(wan) 伍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職業(ye) 衛生監管執法典型案件
深圳市增強科技有限公司
案例
2018年11月6日,光明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在對深圳市增強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生產(chan) 經營單位:1.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向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部門申報產(chan) 生職業(ye) 病危害的項目;2.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未告知勞動者職業(ye) 病危害真實情況;3.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組織職業(ye) 健康檢查、建立職業(ye) 健康監護檔案;4.生產(chan) 經營單位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chan) 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nei) 容、參加人員及考核結果等;5.生產(chan) 經營單位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該行為(wei)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
光明區安監局於(yu) 2018年12月25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七十一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七十一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七十一條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四條第(五)項的規定。以上合並處警告,並處人民幣壹拾玖萬(wan) 陸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特種作業(ye) 人員監管典型案件
河星海綿製品(深圳)有限公司
案例
2018年11月24日,光明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在對河星海綿製品(深圳)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生產(chan) 經營單位:1.未建立相應的特種作業(ye) 人員檔案。2.未按規定對從(cong) 業(ye) 人員進行安全生產(chan) 教育培訓的問題,受訓人數遠遠少於(yu) 實有人數。該行為(wei) 違反了《特種作業(ye) 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
光明區安監局於(yu) 2018年12月26日,依據《特種作業(ye) 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以上合並處警告,並處人民幣貳萬(wan) 叁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五、安全生產(chan) 教育和培訓監管執法典型案件
深圳市宇順真空鍍膜有限公司
案例
2018年10月6日,光明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在對深圳市宇順真空鍍膜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生產(chan) 經營單位:1.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chan) 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nei) 容、參加人員及考核結果等;2.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未告知勞動者職業(ye) 病危害真實情況。該行為(wei)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
光明區安監局於(yu) 2018年12月20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an) 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七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以上合並對公司作出警告,並處人民幣柒萬(wan) 伍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深圳市光明區安全生產(chan) 管理委員會(hui) 辦公室
2018年12月
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