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19日報道,日本太陽能開發商未能如期完成規劃項目,將使日本發電業(ye) 者一年增加近35億(yi) 美元成本,增加進口煤炭及燃氣供應發電。
報道稱,2011年日本福島震災摧毀民眾(zhong) 對核能的信心後,日本政府指望以太陽能協助填補電力供給的缺口。在政府努力遊說民眾(zhong) 相信重啟核電廠的安全性之際,日本的核子反應堆陸續關(guan) 閉。
為(wei) 鼓勵太陽能投資,日本政府一年多前推出優(you) 惠補助措施,開發商紛紛提出計劃,發電量相當於(yu) 21座核子反應堆。
在西班牙及英國等國的經驗中,補助措施刺激太陽能開發大增,補助支出導致政府財政吃緊。日本的情況卻是開發商難以順利完成項目,形成強烈對比。
產(chan) 業(ye) 專(zhuan) 家指出,從(cong) 太陽能補助措施快速取得獲利的機會(hui) ,吸引許多投機型開發商,但他們(men) 缺少在日本完成項目所需要的經驗及專(zhuan) 門技術。
“這是淘金熱的領域,”太陽能項目顧問公司White & Case的律師ArthurMitchell指出。“各種絲(si) 毫不具專(zhuan) 業(ye) 的阿貓阿狗都一窩蜂投入。法令規章並沒有任何資格規定。完全沒有。”
獲得政府審查為(wei) 符合補助資格的項目之中,目前隻有不到五分之一向電網供應發電,產(chan) 業(ye) 觀察人士指出,開發商所麵臨(lin) 的問題包括缺乏資本、電網容量限製、土地使用許可問題、等待日本廠商設備供應、以及缺乏合格技術人員等等。
太陽能項目最多可以在三年內(nei) 完成,因此有一些仍在建設之中。不過消息稱超過一半的獲批項目可能永遠不會(hui) 建設。
一位不願公開身份的東(dong) 京太陽能產(chan) 業(ye) 谘詢師表示:“這當中有很多將不會(hui) 建成...如果三年內(nei) (到3月時獲批的項目)有30-40%建成,那就是不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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