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海目星激光發布公告顯示,海目星激光與(yu) 中航鋰電簽訂《設備采購意向框架協議》,本次合作意向中航鋰電擬采購海目星激光電芯裝配設備,根據雙方曆史合作經驗,本次中航鋰電意向采購總金額預計為(wei) 人民幣196764萬(wan) 元。
本次協議僅(jin) 代表中航鋰電采購意向,不代表中航鋰電采購承諾,後續合作均以海目星激光和中航鋰電另行簽訂設備采購合同為(wei) 準,存在不確定性。同時,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受到法規政策、市場環境等不可預計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將可能導致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風險。
海目星激光表示,本次簽訂的協議為(wei) 框架協議,對公司2021年度經營業(ye) 績不會(hui) 構成重大影響,預計將對公司2022-2023年的經營業(ye) 績產(chan) 生積極影響。
框架協議有效期為(wei) 2021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據公告顯示,框架協議簽訂生效後,海目星激光應預留設備生產(chan) 產(chan) 能。如雙方訂單簽訂後,因海目星激光原因不能及時供貨,給中航鋰電造成的全部損失,均由海目星激光承擔。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需征得中航鋰電同意。海目星激光預留設備生產(chan) 產(chan) 能僅(jin) 限於(yu) 本協議有效期內(nei) ,如本協議到期,海目星激光無須再預留產(chan) 能。
關(guan) 於(yu) 預留產(chan) 能和供貨壓力風險,海目星激光表示,隨著公司自有資金建設的生產(chan) 基地以及募投擴建項目產(chan) 能的逐步釋放,能夠滿足采購訂單的需求,因產(chan) 能導致的履約風險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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