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至12日,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運激光公司”)第一大股東(dong) 、實際控製人梁偉(wei) 等七名被告人操縱證券市場一案。淮安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梁偉(wei) 等七名被告人及辯護人參加訴訟。該案涉案金額巨大,為(wei) 公安部督辦案件。
//

淮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3月,為(wei) 幫助被告人梁偉(wei) 因金運激光股票價(jia) 格下跌而麵臨(lin) 的財務困境,被告人史高飛、朱益林及鄒翔(另案處理)合謀操縱金運激光股票,並商定分享被告人梁偉(wei) 提供的“底倉(cang) ”利益。後被告人馬驊、章偉(wei) 傑、陳銘及孔曉雷等人陸續加入共同操縱。
其中,史高飛負責宣傳(chuan) 推廣和相互協調,以及影響身邊的資金買(mai) 入;馬驊負責金運激光股票的二級市場交易,尋找資金買(mai) 入以及控製金運激光股價(jia) ;章偉(wei) 傑負責利用資金優(you) 勢配合馬驊在二級市場買(mai) 入;朱益林負責尋找資金買(mai) 入及配合馬驊在二級市場操縱;陳銘負責對接一級市場資源以配合操縱;梁偉(wei) 負責提供“底倉(cang) ”及對接資源和宣傳(chuan) 媒體(ti) 以配合操縱。
在實施共同操縱過程中,為(wei) 實現分享梁偉(wei) 提供的“底倉(cang) ”利益及資金操縱人套利的目的,被告人馬驊、章偉(wei) 傑、朱益林、史高飛等人利用資金、持股和信息優(you) 勢,連續集中交易“金運激光”股票,期間,多次以連續、對倒等交易手法影響股票交易價(jia) 格和交易量。

庭審中,檢察機關(guan) 出示了相關(guan) 證據,梁偉(wei) 等七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梁偉(wei) 等人進行了最後的陳述。被告人親(qin) 屬、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zhong) 三十餘(yu) 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轉載請注明出處。








相關文章
熱門資訊
精彩導讀


















關注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