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cong) 1978年到2008年,我國濕地麵積減少約10萬(wan) 平方公裏!
“中國的濕地削減速度令人觸目驚心。”中科院遙感應用研究所遙感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員宮鵬所在的研究團隊曆經4年時間,利用遙感監測數據,采用統一的分類標準和製圖方法,首次完成了我國全國範圍多時間序列的濕地遙感製圖。
最近,他們(men) 在將這些濕地製圖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又將其時間跨度延伸到了1978年。將多期數據分別按大於(yu) 6公頃麵積進行統計對比,結果顯示,1978年,我國擁有濕地麵積309297平方公裏,其中,1978年到1990年減少66273平方公裏,1990年到2000年減少28475平方公裏,2000年到2008年減少6652平方公裏。相關(guan) 研究結果被《自然》雜誌收錄,並於(yu) 3月17日發表。
“我國濕地減少主要是人為(wei) 因素所致。”宮鵬在接受《科學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而有了不同時期的全國濕地分布圖後,有助於(yu) 了解隨著人類活動、自然環境變化特別是氣候變化影響濕地的變化狀況,了解濕地保護和恢複的效果、濕地生物多樣性可能的變化速率,以及估算濕地碳收支動態。
警鍾敲響:30年減少超10萬(wan) 平方公裏
我國對濕地的關(guan) 注由來已久,最近關(guan) 於(yu) 濕地保護問題也引起了各部門的關(guan) 注和重視。過去兩(liang) 年,國家林業(ye) 局領導下的18個(ge) 調查單位在15個(ge) 省(區、市)開展了濕地資源調查工作,覆蓋國土麵積達460萬(wan) 平方公裏。在今年2月16日召開的全國濕地資源調查2011年啟動會(hui) 議上透露,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還將在河北、浙江、江西、湖北、安徽、廣西、青海、新疆和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9個(ge) 省級單位進行。
該研究小組成員、具體(ti) 負責該項工作的中科院遙感應用研究所副研究員牛振國博士等使用以1990年、2000年和2008年為(wei) 基準年的衛星遙感數據源,完成了全國濕地分布製圖,參考《濕地公約》,將全國濕地劃分為(wei) 內(nei) 陸濕地、濱海濕地和人工濕地。最近他們(men) 又完成了1978年為(wei) 基準年的全國濕地分布製圖。
我國現有除去水稻田之外的濕地總麵積為(wei) 32.41 萬(wan) 平方公裏,其中天然濕地麵積為(wei) 28.54 萬(wan) 平方公裏,占88.07%(包括濱海濕地3.30%,內(nei) 陸濕地84.98%);人工濕地麵積為(wei) 3.87 萬(wan) 平方公裏,占11.93%。
牛振國向記者解釋,從(cong) 地理分布看,我國濕地主要分布在黑龍江、內(nei) 蒙古、青海和西藏4個(ge) 省區,其濕地總麵積為(wei) 17.78 萬(wan) 平方公裏,占全國濕地麵積的54.85%;其次為(wei) 新疆、江蘇和吉林,占全國濕地麵積的15.70%。而具有千湖之省的湖北,濕地麵積僅(jin) 為(wei) 8030.78 平方公裏,占全國濕地麵積的2.48%。
“由於(yu) 長期的農(nong) 業(ye) 活動和近30年來的經濟開發,我國東(dong) 部的平原地區天然濕地幾乎不複存在。東(dong) 北三江平原的濕地也已不到新中國初期的三分之一。”牛振國說。
研究結果顯示,我國濕地(不包括水稻田)1990年到2008年近20年間,總濕地麵積減少了11.46%。盡管我國濕地麵積減少的速度由1990~2000年間的3400平方公裏/年降低到973平方公裏/年(2000~2008 年)。但我國人口密集區濕地減少的速度卻不降反升。
“尤其是近20年間,人工濕地增速迅速,天然濕地卻在不斷減少,一般認為(wei) ,天然濕地的生物多樣性高於(yu) 人工濕地,天然濕地的生態功能和價(jia) 值也遠高於(yu) 人工濕地,因此這種變化應引起重視。”牛振國表示。
濕地減少:人地之爭(zheng) 是驅動力
研究人員不僅(jin) 對濕地麵積變化進行了統計研究,還對濕地變化的驅動力進行了詳盡分析。
牛振國告訴記者,從(cong) 全國的總體(ti) 統計數據看,濕地麵積的變化在數量上以自然濕地的減少和人工濕地的增加為(wei) 主要特征,同時自然濕地的減少遠大於(yu) 人工濕地的增加。其中自然濕地的減少一部分轉化為(wei) 人工濕地,而其餘(yu) 的部分則轉化為(wei) 非濕地。
“在解譯過程中我們(men) 發現,大部分濕地被轉化成農(nong) 業(ye) 用地,可以推斷,我國濕地的轉化主要是人工開發所致。”
受自然因素變化引起的濕地變化類型包括青藏高原上的內(nei) 陸濕地類型,以及洪泛濕地。而青藏高原和新疆增加的13000餘(yu) 平方公裏濕地,可能是由於(yu) 冰川凍土和常年積雪的消融所致。按照目前氣候變化預測,青藏高原未來100年將變得更幹旱溫暖,青藏高原的新增濕地的命運不容樂(le) 觀,極可能隨冰雪消融殆盡而幹涸。
從(cong) 濕地生態保護角度看,我國1990~2000基準年間濕地麵臨(lin) 著“以次充好”、大麵積退化的困境。特別是緩解洪澇、淨化水和空氣環境、保護物種、提供珍稀野生動物必不可少的棲息地等重要的濕地生態功能,隨著天然濕地的喪(sang) 失而消失。
“其主要驅動力是人類開墾、水產(chan) 養(yang) 殖和局部氣候變暖。”牛振國分析說。
此外,牛振國坦言,由於(yu) 社會(hui) 經濟的發展需要占用一定的自然環境資源,要完全恢複到1990年以前的濕地狀態非常困難。
“因此,保護相對‘永久’的濕地不再被開發,適當恢複一些已被輕度開發的濕地是目前我國濕地保護的當務之急。”牛振國說。
保護濕地:法律法規亟須跟進
“由於(yu) 長期缺乏統一標準製作的能夠全麵反映濕地的地理分布及其變化趨勢的地圖和數據庫,嚴(yan) 重地製約著我國對濕地資源的合理保護和科學管理。”
在談到開展濕地製圖研究工作的初衷時宮鵬表示,目前他們(men) 做了10年間隔的濕地製圖,希望利用遙感技術監測我國濕地變化情況,幫助國家開展詳細濕地調查時突出重點。同時對變化的區域加強調查的力度,也有助於(yu) 國家根據一次詳細調查的結果推測過去的狀況,預測未來可能的變化。
2010年,宮鵬、牛振國等還根據其研究結果提出了一份關(guan) 於(yu) 加強我國濕地保護、監測與(yu) 管理的對策建議。
目前我國仍缺乏專(zhuan) 門的濕地保護法律法規。1992年7月31日我國正式加入《濕地公約》,並與(yu) 許多周邊國家和地區簽訂了一係列有關(guan) 濕地保護的協議或協定。而已頒布的15部與(yu) 濕地保護有關(guan) 的法律法規隻是對濕地生態係統中的某一要素或單一資源類別(如土地、水等)進行保護。這種立法上的不協調導致管理適用的法律依據不統一,從(cong) 而影響到中國濕地的保護工作。
另外,涉及濕地管理的國家行政機關(guan) 有林業(ye) 、環境保護、國土資源、水利、農(nong) 業(ye) 、海洋、公安等多個(ge) 部門。使得各級政府的各行政主管部門之間在濕地管理上存在著權力交叉、責權不明、管理不力的現象。#p#分頁標題#e#
牛振國認為(wei) ,頒布一部統一的濕地資源保護法有利於(yu) 堵塞現行與(yu) 濕地資源保護有關(guan) 的各個(ge) 單行法和地方性法律、法規的漏洞。同時,他還建議,應修正國土資源調查的土地分類體(ti) 係,增加生態用地類型。
“為(wei) 了對濕地進行有效保護,建議修正國土資源調查的分類體(ti) 係,增加生態用地類型,把濕地及其他重要的生態服務類土地劃為(wei) 生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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