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高度集中的激光光束有可能對人體(ti) 造成損害,如眼睛或皮膚。所以,國際電子技術委員會(hui) 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ical Commission)和食品及藥品管理局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對激光設備的安全性,按其激光輸出值的大小進行了分類。
正規生產(chan) 激光設備,其安全等級均應按FDA或IEC標準進行標注。
IEC標準將激光設備分為(wei) 五個(ge) 等級,分別稱為(wei) Class1, Class2, Class3A, Class3B, Class4。例如,Class1級激光設備,在“可預見的工作條件下”是一種安全設備;而Class4級的激光設備,則是可能生成有害的漫反射的設備,會(hui) 引起皮膚的灼傷(shang) 乃至火災,使用中應特別小心。
FDA標準將激光設備分為(wei) 六個(ge) 等級,即ClassⅠ, ClassⅡa,ClassⅡ,ClassⅢa, ClassⅢb和ClassⅣ。對ClassⅠ級者,其激光輻射量不認為(wei) 是有害的,對ClassⅣ級者,其激光輻射量無論是直接輻射還是散射(Scattered),對皮膚和眼睛均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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