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範圍越來越廣泛,並且已經開始融入到我們(men) 生活的各個(ge) 領域,然而隨著激光產(chan) 業(ye) 的快速興(xing) 起,激光技術因此而帶來的一些不良影響也正引起人們(men) 的注意,特別是一些對人眼有傷(shang) 害的激光產(chan) 品的濫用,也讓人意識到激光產(chan) 品急需得到規範。最近美國就針對這一情況發布了兒(er) 童激光玩具新指引草案,對全球同類激光企業(ye) 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特別是我國寧波企業(ye) 尤其需要注意。
近日,美國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布一項指引草案,定義(yi) 了通過受激輻射而產(chan) 生激光的兒(er) 童激光玩具產(chan) 品,並要求這些產(chan) 品必須符合國際電工委員會(hui) (IEC)定義(yi) 的第Ⅰ級輻射限值。草案還高度鼓勵符合第Ⅰ級輻射限製的產(chan) 品貼附標簽,讓消費者清楚知道此產(chan) 品的風險最小。
目前,盡管美國市場上的大部分兒(er) 童激光玩具符合聯邦法規規定的發光限值,但聯邦法規並未特別強調兒(er) 童激光玩具。因此,FDA此次定義(yi) “兒(er) 童激光玩具”為(wei) :專(zhuan) 門生產(chan) 、設計或宣傳(chuan) 給14歲以下兒(er) 童使用的玩具,包括用於(yu) 瞄準的玩具槍激光裝置,在轉動時會(hui) 發出激光束的陀螺,作為(wei) 光劍玩具的手持式激光器,可以發出跳動激光束的固定物體(ti) ,作娛樂(le) 用途的在開放地方發出光學效果的激光器等。
根據統計,2013年前三季度,經寧波地區檢驗檢疫出口到美國的玩具共有7227批,貨物總值達1.134億(yi) 美元,占玩具總出口量的33.49%和28.39%,出口比例有一定增加,其中不乏玩具槍等激光類玩具。為(wei) 了提升激光可能會(hui) 對兒(er) 童和周邊的人造成的潛在危險的重視程度,所以玩具激光產(chan) 品製造商要定期關(guan) 注國外CPSC和RAPEX等發布的通報召回事件和技術貿易措施信息的更新,以便及時對產(chan) 品生產(chan) 做出調整;另一方麵,增加與(yu) 出口商的信息交換,掌握FDA發布的指引草案,熟悉產(chan) 品涵蓋範圍,符合國際電工委員會(hui) 和美國聯邦法規要求。
據悉,FDA認定四種主要的危害等級(從(cong) Ⅰ到Ⅳ),包括三種子類(Ⅰa, Ⅱa和Ⅲb)。在不當使用情況下,等級越高,激光輻射強度越大,造成的潛在危險程度也越高。在不安全或沒有特別控製的情況下,激光會(hui) 發射出高度集中的光束,即使是激光玩具產(chan) 品也能對眼睛造成極大的傷(shang) 害甚至是致盲,不僅(jin) 對使用激光的兒(er) 童或青少年,而且對激光束範圍內(nei) 的人也能造成危害。
歐盟非食品類消費品快速預警係統(RAPEX)顯示,僅(jin) 今年下半年,我國就有出口到斯洛文尼亞(ya) 和德國的玩具直升機和玩具槍分別因產(chan) 品激光等級超標和產(chan) 品鐳射激光能量過高,易對視力造成損傷(shang) 而受到通報召回。
美國此項針對兒(er) 童激光玩具發布的新指引草案雖然對我國同類激光企業(ye) 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影響,甚至可能會(hui) 降低他們(men) 的銷售利潤,但是該項草案的發布,有利於(yu) 讓我過激光企業(ye) 更好地對產(chan) 品加以整頓和改進,符合國際的要求標準,從(cong) 而在不會(hui) 對人造成危害的情況下而得到健康長遠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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