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dong) 城工商分局對小商品市場的激光筆進行檢查並要求停售。針對央視“3・15”晚會(hui) 曝光北京部分小商品市場將激光筆作為(wei) 兒(er) 童玩具銷售,昨天,北京東(dong) 城工商分局對轄區內(nei) 10家小商品市場進行檢查,發現並停止銷售“激光筆”及類似激光商品74件。
根據對60批次激光產(chan) 品監測檢驗結果,昨天,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對激光筆、兒(er) 童激光槍質量安全風險警示指出,可能存在輻射危害,有的激光筆輻射功率最高達1440mw,兒(er) 童激光槍更有7成多是較高危害類別的產(chan) 品。
激光筆輻射類別無明確規定
激光筆為(wei) 演示類激光產(chan) 品,兒(er) 童激光槍裏也有激光器。
有關(guan) 激光產(chan) 品的國標中,按照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為(wei) 7個(ge) 等級:1類、1m類、2類、2m類、3r類、3b類、4類,玩具中的激光器應滿足1類激光輻射功率限值要求。
質檢總局表示,對激光筆的激光輻射類別,“我國目前沒有明確要求”,隻有部分國家規定3b類及以上類別激光產(chan) 品不可作為(wei) 演示類民用產(chan) 品銷售。
23批次兒(er) 童激光槍不合格
日前,質檢總局產(chan) 品質量司對激光筆、兒(er) 童激光槍的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采集激光筆和兒(er) 童激光槍各30批次、共60批次激光產(chan) 品樣品,對激光輻射類別進行檢驗。
結果顯示,有13批次激光筆都為(wei) 3b類及以上類別,占43.3%,甚至有3批次為(wei) 4類產(chan) 品,激光輻射功率最高達1440mw,是3r類激光輻射功率的288倍。23批次兒(er) 童激光槍為(wei) 2類及以上類別,占76.7%,其中8批次還為(wei) 3b類。
提醒
激光筆不宜作玩具使用
質檢總局建議對超過1類的激光玩具應立即停止使用
質檢總局介紹,激光器裏的激光輻射功率過高,會(hui) 對人體(ti) 造成光化學傷(shang) 害和熱傷(shang) 害,特別是尚處於(yu) 發育階段的兒(er) 童,眼睛和皮膚受激光輻射可能有更嚴(yan) 重的後果。
質檢總局提示消費者,無激光輻射類別、無品牌型號、無警告說明的激光筆、兒(er) 童激光槍應避免購買(mai) 。選購教學或辦公用激光筆時,最好選購激光輻射類別為(wei) 3r類及以下的產(chan) 品(也就是激光功率不大於(yu) 5mw),非專(zhuan) 業(ye) 使用人員切勿購買(mai) 3b類及4類大功率激光筆。
消費者不宜為(wei) 兒(er) 童買(mai) 激光筆作為(wei) 玩具使用,避免兒(er) 童在學校周邊攤販、商店、網絡等渠道購買(mai) 大功率激光筆。家長選購激光玩具時,可查看外包裝、試用產(chan) 品或谘詢銷售人員,確認玩具是否帶有激光器,建議不要為(wei) 兒(er) 童購買(mai) 帶激光射擊功能或激光瞄準功能的玩具。若已購買(mai) ,應查看激光輻射類別是否為(wei) 1類,對超過1類的激光玩具建議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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