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委員會(hui) 非食品類快速預警係統對中國產(chan) 照明燈發出消費者警告。本案的通報國為(wei) 拉脫維亞(ya) 。此次通報的LED照明燈可產(chan) 生高強度磁場,存在電磁幹擾危險,不符合歐盟2004/108/EC電磁兼容性(EMC)指令和相關(guan) 標準EN55015。
據了解,電磁幹擾是人們(men) 早就發現的電磁現象。一些電器、電子設備工作時所產(chan) 生的電磁波,容易對周圍的其他電氣、電子設備形成電磁幹擾,引發故障或者影響信號傳(chuan) 輸。另外,過度的電磁幹擾會(hui) 形成電磁汙染,危害人們(men) 的身體(ti) 健康,破壞生態平衡。目前,許多國家都發布了電磁兼容性標準。在發達國家,不能滿足電磁兼容性標準的設備不允許銷售。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guan) 企業(ye) :一是密切關(guan) 注歐盟對中國產(chan) 照明燈發出消費者警告具體(ti) 信息,提高出口風險意識,積極采取措施做好應對;二是嚴(yan) 格按照歐盟相關(guan) 標準和法規要求進行產(chan) 品設計和生產(chan) ,加大生產(chan) 工藝改進力度,轉變生產(chan) 模式,盡量避免出口貿易風險和損失;三是特別針對此次產(chan) 品存在電磁幹擾問題,加強對產(chan) 品質量的檢測,還要嚴(yan) 格審核關(guan) 鍵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必要時可尋求第三方檢測機構或檢驗檢疫部門的技術支持,保證出口燈具符合歐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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