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市民範先生反映,五一期間,他開著剛買(mai) 的SUV車行駛在鶴大高速公路上,在下道路口處被一名交警攔住。其告訴範先生他的車前保險杠上有LED燈,這違反了《遼寧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wei) 罰款執行標準規定》並處予2000元罰款。

範先生告訴記者,他是在4S店內(nei) 選的裝飾品,其中有一套前後保險杠,這個(ge) 前杠上鑲嵌著LED燈,現在這種燈特別流行。隻要車一打著火燈就會(hui) 不分白天黑夜地亮著。但也就是因為(wei) 這個(ge) 我被罰了2000元。 ”
據範先生稱,他是聽店的銷售顧問的話,先去檢車上牌照,接著才到4S店做安裝的。“在安裝時,並沒有店員提醒我安裝LED燈會(hui) 違法,但是聽交警同誌說,這是非法安裝的標誌燈具。後來我也查找了相關(guan) 條文,在《遼寧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wei) 罰款執行標準規定》的第44條中,確實有這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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