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聯合國在1995年發布了禁止激光致盲武器公約,但各國在研究激光對抗的名義(yi) 正將這種武器變成現實。軍(jun) 方對非致命性武器感興(xing) 趣是因為(wei) 殺死一個(ge) 人隻會(hui) 讓對方損失一個(ge) 戰鬥力,但如果一個(ge) 人受傷(shang) 或致盲,那麽(me) 將需要多個(ge) 人照顧傷(shang) 者,會(hui) 使得對方損失多個(ge) 戰鬥力。
激光致盲武器有著立竿見影的效果,雖然聯合國禁止研發專(zhuan) 門的激光致盲武器,但激光武器研究並沒有停止。研究人員繼續在人造眼球上測試激光武器,美國研究人員為(wei) 研究辯護時所持的一個(ge) 理由是保護美國士兵,但他們(men) 也承認研究工作很容易轉變成致盲對方士兵。美國軍(jun) 方在阿富汗和伊拉克使用了有效距離數公裏的激光攔截係統。英國士兵則在阿富汗使用過有效距離300米的激光警告係統。這種程度的激光器在50米距離上足以對眼球造成永久性傷(shang)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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