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剛剛抵京準備參加全國人大代表大會(hui) 的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以為(wei) 北京下雪了,誰知隻是因為(wei) 霧霾,能見度差。他再度感慨必須加快推進新一輪能源革命,破解霧霾之困。因此劉漢元今年提交的3份提案內(nei) 容中,就有關(guan) 於(yu) 環保攻堅戰的內(nei) 容。當天劉漢元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及時調整並製定具有前瞻性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無論從(cong) 積極引導產(chan) 業(ye) 健康發展的角度,還是加快推動我國能源革命,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都具有緊迫、且重要的意義(yi) 。”
劉漢元還認為(wei) ,以光伏為(wei) 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具備快速發展、實現能源根本轉型的總體(ti) 條件,稅費負擔卻成為(wei) 了行業(ye) 實現平價(jia) 上網的阻礙。他呼籲有產(chan) 業(ye) 傾(qing) 斜導向的減稅降費政策出台。
亟需前瞻性的能源規劃
“我們(men) 需要對霧霾成因徹底調查。”劉漢元表示,就目前籠統的認知,霧霾是有工業(ye) 廢氣、汽車尾氣和其他汙染共同造成的,其中天然氣燃燒不充分導致的汙染也不容忽視,過去十幾年我國推行的煤改氣實際上並沒有切實解決(jue) 我們(men) 大氣裏的汙染物,與(yu) 其下力氣推煤改氣,還不如直接上清潔能源。事實上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已經遠超預期。
劉漢元表示,2016年12月,國家有關(guan) 部門針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先後密集出台了三分重要規劃文件。在上述文件中,劃定了“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15%”的目標。實際上到2017年底,這一目標就已經接近達成,非化石能源消費已經占到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的14.2%
光伏行業(ye) 情況類似,2007年國家在規劃光伏產(chan) 業(ye) 發展目標時曾提出,2020年裝機總量達到180萬(wan) 千瓦,此後曆經4次調整,最終確定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不低於(yu) 1.1億(yi) 千瓦。截至2018年底,我國光伏裝機總量已達1.7億(yi) 千瓦。
“我國可再生能源的產(chan) 業(ye) 發展遠走在規劃之前,因此及時調整並製定具有前瞻性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無論從(cong) 積極引導產(chan) 業(ye) 健康發展的角度,還是加快推動我國能源革命,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都具有緊迫、且重要的意義(yi) 。”劉漢元表示。
劉漢元認為(wei) ,現實情勢下,我國應該製定具有前瞻性、更積極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達到20%、2030年達到30%、2050年超過50%。“這個(ge) 比例是積極的,我認為(wei) 是有可能實現的。”劉漢元表示,目前以光伏為(wei) 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經完全具備了快速發展、實現能源根本轉型的總體(ti) 條件,光伏產(chan) 業(ye) 已占據全球70%以上的市場份額。
他呼籲製定目標後,還要製定具體(ti) 可操作的配套實施方案,增強規劃執行的剛性,減免可再生能源稅費,加快我國能源轉型的步伐。
光伏稅費負擔待減輕
“光伏發電項目‘短平快’,從(cong) 立項到建成投產(chan) 隻需半年左右,又能拉動鋼鐵、水泥等產(chan) 能利用,”劉漢元認為(wei) ,光伏產(chan) 業(ye) 規模、市場容量可以連續支持每年上萬(wan) 億(yi) 投資強度,既能加快能源轉型又能拉動綠色投資、還能起到穩增長的作用。然而較重的稅費負擔阻礙了行業(ye) 的進一步發展,亟待有產(chan) 業(ye) 傾(qing) 斜導向的減稅費政策出台,助力平價(jia) 上網時代早日到來。
劉漢元指出,長期以來我國光伏產(chan) 業(ye) 鏈上、中、下遊個(ge) 環節都被全額征收各項稅費,主要包括25%的企業(ye) 所得稅、16%的增值稅及其附加,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chan) 稅等多種稅費,如再考慮社保因素,稅費將更加驚人。僅(jin) 從(cong) 光伏發電端來看,每度電負擔的稅費就已經達到1毛3分到1毛7分。
目前根據現行上網電價(jia) 結合光伏發電項目數據平均測算,企業(ye) 實際繳納的度電增值稅達到6分到8分。企業(ye) 獲得貸款後,作為(wei) 成本很大占比的利息完全不能抵扣增值稅,加重了企業(ye) 的稅費負擔。
雖然國家曾製定相關(guan) 政策幫光伏企業(ye) 減負。2013年9月,財政部、國稅總局下發了《關(guan) 於(yu) 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對光伏發電收入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實際執行效果並未達到製定的初衷。”劉漢元稱,從(cong) 財務角度看,一般光伏電站的進項稅額需5-6年抵扣完後,才可能繳納增值稅。“國內(nei) 光伏發電從(cong) 2013年起才真正形成規模,2014-2018年是發展的高速期。”他表示隻有極少數經營很好的企業(ye) ,才可能在2018年左右享受此優(you) 惠政策,大多數企業(ye) 無法切實享受。
此外,因光伏產(chan) 業(ye) 鏈各環節都需要大量的固定資產(chan) 投入,資金占用量大、占用時間久、投資回報期長,因此不盡取得融資授信較為(wei) 困難,額度空間也小。同時,光伏發電為(wei) 重資產(chan) 投入,大多項目留存了大額期末抵稅額,據不完全統計,從(cong) 項目投建環節看,留抵額占光伏電站投資成本的比例超過10%,增加資產(chan) 占用的同時增加了企業(ye) 的負擔。
“目前光伏產(chan) 業(ye) 等應予以鼓勵和重點扶持發展的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也僅(jin) 享受到普惠性政策,未能明顯緩解綜合稅費負擔較重的問題。”劉漢元表示。
因此在《關(guan) 於(yu) 減輕光伏發電企業(ye) 稅費負擔的建議》中,劉漢元建議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稅範圍;實現企業(ye) 利息成本進項稅可抵扣,並將光伏發電企業(ye) 納入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還範圍;對光伏發電無補貼項目實行所得稅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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