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 增強製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
中國證監會(hui) 各派出機構,各交易所,各下屬單位,各協會(hui) ,會(hui) 內(nei) 各司局:
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認真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和《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24〕10號)部署要求,深化資本市場投融資綜合改革,增強科創板製度包容性、適應性,更好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chan) 力發展,製定本意見。
一、主要原則
(一)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聚焦市場關(guan) 切,有針對性地改革優(you) 化科創板發行上市等製度,著力打通堵點難點,促進科技創新和產(chan) 業(ye) 創新深度融合。
(二)堅持聚焦重點、綜合施策。尊重科技創新規律,適應科技型企業(ye) 盈利周期長、研發投入大等特征,將更好支持優(you) 質科技型企業(ye) 作為(wei) 改革重點。統籌推進投資端、融資端改革舉(ju) 措,推動有力支持科技型企業(ye) 發展與(yu) 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相協調。
(三)堅持穩字當頭、試點先行。統籌平衡好促改革與(yu) 防風險、強監管的關(guan) 係,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推進改革創新,維護市場平穩運行。進一步發揮科創板“試驗田”作用,部分增量改革措施先行先試,條件成熟後再逐步推廣至其他市場板塊。
二、設置科創板科創成長層
(一)科創成長層的定位。科創成長層重點服務技術有較大突破、商業(ye) 前景廣闊、持續研發投入大,但目前仍處於(yu) 未盈利階段的科技型企業(ye) 。
(二)企業(ye) 入層和調出條件。未盈利科技型企業(ye) 全部納入科創成長層,調出條件實施新老劃斷。其中,新注冊(ce) 的未盈利科技型企業(ye)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調出科創成長層:(1)最近兩(liang) 年淨利潤均為(wei) 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yu) 5000萬(wan) 元;或(2)最近一年淨利潤為(wei) 正且營業(ye) 收入不低於(yu) 1億(yi) 元。存量未盈利科技型企業(ye) 符合現行取消特殊標識條件的,調出科創成長層。
(三)強化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科創成長層企業(ye) 股票簡稱後添加“U”(Unprofitable),作為(wei) 特殊標識。科創成長層企業(ye) 應當定期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及對公司的影響,並在公告首頁的顯著位置,對企業(ye) 尚未盈利的相關(guan) 風險作出提示聲明。
(四)增加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個(ge) 人投資者參與(yu) 科創成長層股票交易,應當滿足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其中,投資新注冊(ce) 的未盈利科技型企業(ye) 的投資者還應當簽署科創成長層企業(ye) 股票投資專(zhuan) 門風險揭示書(shu) ,風險揭示書(shu) 應當充分揭示未盈利企業(ye) 經營風險及相應的股票投資風險、股價(jia) 波動風險等事項。證券公司應當切實落實好科創成長層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責任,多維度強化投資者風險評估並充分告知相關(guan) 風險。
三、增強優(you) 質科技型企業(ye) 的製度包容性適應性
設置科創板科創成長層的同時,在科創板推出以下改革舉(ju) 措。
(一)對於(yu) 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的企業(ye) ,試點引入資深專(zhuan) 業(ye) 機構投資者製度。將資深專(zhuan) 業(ye) 機構投資者入股達到一定年限、數量、比例等因素,作為(wei) 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企業(ye) 審核注冊(ce) 時的參考,進一步健全市場化精準識別優(you) 質科技型企業(ye) 的製度機製。上海證券交易所建立資深專(zhuan) 業(ye) 機構投資者認定標準,健全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行為(wei) 規範,加強動態管理,建立“黑名單”製度,嚴(yan) 厲打擊利益輸送、商業(ye) 腐敗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
(二)麵向優(you) 質科技型企業(ye) 試點IPO預先審閱機製,進一步提升證券交易所預溝通服務質效。開展關(guan) 鍵核心技術攻關(guan) 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業(ye) 可以在正式申報IPO前,申請證券交易所對申報文件開展預先審閱。相應的,預先審閱過程、結果不公開。完成預先審閱的科技型企業(ye) 正式提交IPO申報,加快推進審核注冊(ce) 程序。
(三)擴大第五套標準適用範圍。根據產(chan) 業(ye) 發展和市場需求,支持人工智能、商業(ye) 航天、低空經濟等更多前沿科技領域企業(ye) 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加大對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和未來產(chan) 業(ye) 的支持力度。
(四)支持在審未盈利科技型企業(ye) 麵向老股東(dong) 開展增資擴股等活動。允許在審未盈利企業(ye) 或其子公司基於(yu) 持續研發等合理發展需求麵向老股東(dong) 開展股權融資,專(zhuan) 款專(zhuan) 用。建立不同股東(dong) 之間的利益平衡與(yu) 保護機製。
(五)健全支持科創板上市公司發展的製度機製。提升再融資便利度,優(you) 化戰略投資者認定標準。支持上市公司聚焦做優(you) 做強主業(ye) ,吸收合並上市不滿3年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同時嚴(yan) 格落實限售期相關(guan) 監管要求。
(六)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市場功能。豐(feng) 富科創板指數及ETF品類,將科創板ETF納入基金投顧配置範圍,促進更多中長期資金向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集聚。研究推出更多科創板ETF期權和期貨期權,為(wei) 中長期資金提供風險管理工具。
四、組織實施
(一)統籌做好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工作。持續抓好《關(guan) 於(yu) 深化科創板改革 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chan) 力發展的八條措施》落實落地。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糾正,健全針對創新舉(ju) 措的風險應對處置預案,切實維護市場平穩運行。落實監管要“長牙帶刺”、有棱有角,深入貫徹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意見,重拳治理、從(cong) 嚴(yan) 打擊科創板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惡性違法行為(wei) ,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二)切實抓好改革落實和宣傳(chuan) 引導。證券交易所加強對擬上市企業(ye) 、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的市場溝通和政策培訓,加快推動典型案例落地形成示範效應,穩定市場預期,增強市場信心。開展多種形式的投資者宣傳(chuan) 教育,進一步提升投資者對科技創新和產(chan) 業(ye) 發展規律的認識,增強風險意識。加強政策宣傳(chuan) 解讀和輿論引導,積極營造有利於(yu) 資本市場支持科技創新的輿論環境。
中國證監會(hui)
2025年6月18日
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