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 中央宣傳(chuan) 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商務部 海關(guan) 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關(guan) 於(yu) 印發知識產(chan) 權保護體(ti) 係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4〕10號)、《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 司法部關(guan) 於(yu) 深化協同保護 加強知識產(chan) 權法治保障的意見》(國知發保字〔2024〕12號)等文件精神和《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 司法部關(guan) 於(yu) 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知識產(chan) 權糾紛調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1〕27號)要求,不斷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jue) 機製,發揮知識產(chan) 權糾紛調解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示範引領作用,特麵向我市各有關(guan) 單位征集一批知識產(chan) 權糾紛調解典型案例,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範圍及要求
自2021年以來,我市各有關(guan) 單位受理並調解成功(已結案)的知識產(chan) 權糾紛調解案例。案例要真實準確、示範性強,有效解決(jue) 知識產(chan) 權維權難、時間長、成本高等突出性問題,在專(zhuan) 業(ye) 性、創新性和可推廣方麵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具體(ti) 要求如下:
1.典型性。案例客觀真實,調解技巧運用得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對同類型的知識產(chan) 權糾紛調解工作具有指導和借鑒意義(yi) ;
2.規範性。遵循規範的調解流程,符合法律法規對調解工作的要求;
3.可公開。凡涉及國家秘密、個(ge) 人隱私、商業(ye) 秘密或其他不宜公開的信息,應進行必要的處理,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利。
二、案例報送方式
請填寫(xie) 附件《深圳市知識產(chan) 權糾紛調解典型案例報送表》,並於(yu) 2024年8月9日前將《深圳市知識產(chan) 權糾紛調解典型案例報送表》WORD版及PDF版(PDF版請加蓋公章。如超過2頁,請加蓋騎縫章)發送至以下郵箱:12330@mail.amr.sz.gov.cn。
三、案例評定和結果運用
我局將組織專(zhuan) 家對各單位報送的案例進行綜合評定,擇優(you) 選取典型案例發布,加大宣傳(chuan) 力度,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帶動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知識產(chan) 權糾紛調解典型案例報送表
深圳市知識產(chan) 權局
2024年7月8日
(聯係人:李女士、吳女士,聯係電話:0755-86709879、0755-8626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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