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hui) 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hui) 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現場會(hui) 議召開時間為(wei) :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會(hui) 議召開地點:武漢市東(dong) 湖高新(600133)技術開發區華中科技大學科技園華工科技(000988)產(chan) 業(ye) 大廈多功能報告廳。
(3)會(hui) 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采取現場投票的方式。
(4)會(hui) 議召集人:華工科技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hui) 。
(5)會(hui) 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熊新華先生。
(6)本次相關(guan) 股東(dong) 會(hui) 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dong) 大會(hui) 規範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 性文件的規定。
2、會(hui) 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hui) 議的總體(ti) 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股東(dong) 或股東(dong) 代表共計3人,代表股份336,838,798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7.7996%。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聘請的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律師出席了本次會(hui) 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審議通過《關(guan) 於(yu) 選舉(ju) 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jue) 結果:同意票336,838,798股,占參加本次會(hui) 議有效表決(jue) 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票0股,占參加本次會(hui) 議有效表決(jue) 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占 參加本次會(hui) 議有效表決(jue) 權股份總數的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2、見證律師:劉興(xing) 、王瑩
3、結論性意見:律師認為(wei) ,公司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hui) 議人員的資格及表決(jue) 程序符合有關(guan) 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jue) 結果 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 .華工科技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臨(lin) 時股東(dong) 大會(hui) 會(hui) 議記錄。
2.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guan) 於(yu) 華工科技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臨(lin) 時股東(dong) 大會(hui) 的法律意見書(sh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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