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guan) 於(yu) 規範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有關(guan) 要求的通知》,直指部分地方不按國家統一規劃,擅自審批計劃外新項目,導致國內(nei) 眾(zhong) 多地區風電場存在嚴(yan) 重的“棄風”現象。通知要求各地應集中清理計劃外項目,並提出未來將嚴(yan) 控棄風量達20%以上的風電基地上馬新項目。
我們(men) 從(cong) 國家能源局相關(guan) 人士處獲悉,目前國家能源局已正式下發2012年度共計1676萬(wan) 千瓦風電規劃項目,新建項目分布將重點向“三北”(東(dong) 北、華北和西北)以外地區傾(qing) 斜。這意味著未來風電產(chan) 業(ye) 發展的重心將逐漸走出傳(chuan) 統的風電大基地,未來以安徽、湖南、湖北等為(wei) 代表的風能資源稍差的低風速地區風電開發進程將加快。
去年“棄風”損失百億(yi) 元
據我們(men) 了解,2011年“棄風”現象相較往年有愈演愈烈之勢。國電龍源電力總經理謝長軍(jun) 此前曾表示,全國範圍內(nei) 平均風電棄風電量占比達20%,直接經濟損失達近百億(yi) 元。
前述能源局人士表示,大量棄風的原因主要在於(yu) 風電項目建設速度與(yu) 配套輸送通道建設嚴(yan) 重不協調,一些地方為(wei) 消納送不出去的風電,竟開工建設大批電解鋁、重化工等高耗能項目,與(yu) 國家節能減排的政策宗旨不符。
基於(yu) 此,通知要求,各地相關(guan) 部門加強風電功率預報、提高風機並網技術水平、加強用電需求側(ce) 管理,以及采取風電供熱及儲(chu) 能等多種措施,積極開拓風電市場,提高風能利用效率。並明確提出,對風電棄風率超過20%的地區,原則上不得安排新的風電項目建設。
“20%的棄風率的要求是基於(yu) 從(cong) 風電項目運行經濟性角度考慮而提出的。”該人士表示,如果按照去年全國風電可利用小時數1900小時以及現有風電場設備造價(jia) 綜合水平核算,棄風比例高過20%的項目不可能實現盈利。
二批規劃項目將移出大基地
通知指出,目前,在風能資源豐(feng) 富“三北”地區,風電場運行困難,大量棄風問題更突出。盡管風電資源優(you) 越,但大量的“棄風”現象已致使“三北”地區風電場運行的可利用小時數不足1800小時,低於(yu) 全國平均水平。
上述能源局人士表示,國家能源局已啟動第二批1676萬(wan) 千瓦風電新建項目規劃,考慮到“棄風”問題的嚴(yan) 重性,這1676萬(wan) 千瓦項目將不再優(you) 先考慮“三北”等大基地地區,而將重點向風能資源稍差但並網條件好的安徽、湖北、江西等低風速和高海拔地區傾(qing) 斜,相關(guan) 的配套支持政策也將陸續出台。
通知還指出,不少地方不按照國家統一規劃,擅自批準上馬計劃外項目,這一現象客觀上將加重未來“棄風”問題的嚴(yan) 重性。
國家能源局明確要求,對於(yu) 2011年9月1日後核準的計劃外風電項目,項目核準文件停止執行。同時重申,對未列入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的項目,電網企業(ye) 不予接受並網運行,不能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電價(jia) 補貼。
業(ye) 內(nei) 分析認為(wei) ,目前“三北”地區的大風電基地風能資源已開發殆盡,且受“棄風”限電因素困擾,開發這些地區風電項目的投資回報已呈逐年下降趨勢。新建風電項目向低風速和高海拔地區轉移,將加速低風速風電產(chan) 業(ye) 市場的擴容,這將促使從(cong) 事低風速風電機組及配套零部件生產(chan) 的設備商以及已在這些地區布局的風電開發商集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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