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翹首以盼的《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終於(yu) 出台,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了關(guan) 於(yu) 印發《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下稱《規劃》)的通知,再次明確加快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指出,要推動能源供應方式變革,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實施能源民生工程,大力發展農(nong) 村可再生能源,並明確要推進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體(ti) 製機製改革,健全財稅金融和相關(guan) 法律保障。
加快發展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規劃》明確指出,加快發展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是我國“十二五”時期能源發展的主要任務。《規劃》稱,堅持集中與(yu) 分散開發利用並舉(ju) ,以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利用為(wei) 重點,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
首先,優(you) 化風電開發布局,有序推進華北、東(dong) 北和西北等資源豐(feng) 富地區風電建設,加快風能資源的分散開發利用。協調配套電網與(yu) 風電開發建設,合理布局儲(chu) 能設施,建立保障風電並網運行的電力調度體(ti) 係。積極開展海上風電項目示範,促進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
第二,加快太陽能多元化利用,推進光伏產(chan) 業(ye) 兼並重組和優(you) 化升級,大力推廣與(yu) 建築結合的光伏發電,提高分布式利用規模,立足就地消納建設大型光伏電站,積極開展太陽能熱發電示範。加快發展建築一體(ti) 化太陽能應用,鼓勵太陽能發電、采暖和製冷、太陽能中高溫工業(ye) 應用。
第三,有序開發生物質能,以非糧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為(wei) 重點,加快發展生物液體(ti) 燃料。鼓勵利用城市垃圾、大型養(yang) 殖場廢棄物建設沼氣或發電項目。因地製宜利用農(nong) 作物秸稈、林業(ye) 剩餘(yu) 物發展生物質發電、氣化和固體(ti) 成型燃料。穩步推進地熱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到2015年,風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億(yi) 千瓦;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100萬(wan) 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300萬(wan) 千瓦,其中城市生活垃圾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00萬(wan) 千瓦。
建設大型風電基地,特別是河北、蒙西、蒙東(dong) 、吉林、甘肅、新疆、黑龍江以及山東(dong) 沿海、江蘇沿海地區風電基地。《規劃》明確,到2015年,大型風電基地規模達到7900萬(wan) 千瓦。
《規劃》還指出要建設大型太陽能電站,按照就近消納、有序開發的原則,重gesep點在西藏、內(nei) 蒙古、甘肅、寧夏、青海、新疆、雲(yun) 南等太陽能資源豐(feng) 富地區,利用沙漠、戈壁及無耕種價(jia) 值的閑置土地,建設若幹座大型光伏發電站,結合資源和電網條件,探索水光互補、風光互補的利用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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