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昨日發布2013年第81號、82號公告稱,鑒於(yu) 案情較為(wei) 特殊和複雜,決(jue) 定將對原產(chan) 於(yu) 歐盟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反傾(qing) 銷和反補貼案調查期限均延長6個(ge) 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qing) 銷條例》的規定,2012年11月1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70號公告,決(jue) 定對原產(chan) 於(yu) 歐盟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同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71號公告,決(jue) 定對原產(chan) 於(yu) 歐盟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進行反傾(qing) 銷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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