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韻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guan) 於(yu) 第二屆董事會(hui) 第十次會(hui) 議相關(guan) 議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ye) 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ye) 板上市公司 規範運作指引》及深圳光韻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等有關(guan) 規定,作為(wei)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hui) 獨立董事,我們(men) 對公司第二 屆董事會(hui) 第十次會(hui) 議審議的《關(guan) 於(yu) 聘請國富浩華會(hui) 計師事務所為(wei) 公司2012年度審計單位 的議案》進行認真審議,對國富浩華會(hui) 計師事務所的執業(ye) 資格等方麵進行了調查,現發 表如下獨立意見: 1、國富浩華會(hui) 計師事務所是具有證券從(cong) 業(ye) 資格、實力較強、信譽良好的會(hui) 計師事 務所; 2、鑒於(yu) 該所具備較好的服務意識、職業(ye) 操守和履職能力,我們(men) 同意公司聘請國富 浩華會(hui) 計師事務所為(wei) 公司2012年度審計單位。 獨立董事: 張慶茂 王 旬 張錦慧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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