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初,華工科技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工科技”)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dong) 華中科技大產(chan) 業(ye) 集團(簡稱“產(chan) 業(ye) 集團”)擬通過公開征集轉讓方式協議轉讓總股本19%的股權(1.91億(yi) 股),轉讓後剩餘(yu) 4.9%,轉讓價(jia) 不低於(yu) 22.44元/股。股份公開征集轉讓獲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原則同意。
經過公開征集及綜合評審,武漢國恒科技投資基金合夥(huo) 企業(ye) (有限合夥(huo) )(簡稱“國恒基金”)符合本次公開征集轉讓的受讓方基本條件。最終,國恒基金認繳出資金額45億(yi) 元,受讓華工科技191,045,514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9.00%)。雙方於(yu) 12月24日簽署了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轉讓協議》。協議約定,本次股份轉讓價(jia) 格為(wei) 人民幣22.46元/股,合計轉讓價(jia) 款為(wei) 人民幣42.91億(yi) 元。
本次交易前,華工科技的控股股東(dong) 為(wei) 產(chan) 業(ye) 集團。產(chan) 業(ye) 集團持有華工科技240,432,077股股份,占華工科技總股本的23.91%,實際控製人為(wei) 華中科技大學;國恒基金未持有華工科技股份。
本次交易後,國恒基金將持有華工科技191,045,514股股份,占華工科技總股本的19.00%;產(chan) 業(ye) 集團將持有華工科技 49,386,563 股份,占華工科技總股本的 4.91%。華工科技的控股股東(dong) 將變更為(wei) 國恒基金,實際控製人將變更為(wei) 武漢市國資委。
交易前後各方持股情況如下:

此外,該《股份轉讓協議》附加了3項生效條件,協議需自以下條件全部獲得滿足並通知對方之日起生效:
(1)轉讓方取得財政部、教育部批準本次股份轉讓的批複;
(2)受讓方取得武漢市國資委批準本次股份轉讓的批複;
(3)受讓方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審核同意本次股份轉讓相關(guan) 的經營者集中事項的批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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