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年04月27日 來源:科學技術部
國科發資〔2022〕1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guan) 部門,各有關(guan) 單位: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關(guan) 於(yu) 科技創新的決(jue) 策部署,堅持“四個(ge) 麵向”總要求,積極探索“揭榜掛帥”等科技管理改革舉(ju) 措,全麵提升科研投入績效。根據《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和組織管理相關(guan) 要求,現將“先進結構與(yu) 複合材料”等重點專(zhuan) 項2022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方向的研究內(nei) 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ti) 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ge) 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ge) 課題的負責人。
2. 整合優(you) 勢創新團隊,並積極吸納女性科研人員參與(yu) 項目研發,聚焦指南任務,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guan) 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範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guan) 。鼓勵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員作為(wei) 項目(課題)負責人領銜擔綱承擔任務。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過程分為(wei) 預申報、正式申報兩(liang) 個(ge) 環節,具體(ti) 工作流程如下。
——填寫(xie) 預申報書(shu)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guan) 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公共服務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科管係統”)填寫(xie) 並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shu) ,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從(cong) 指南發布日到預申報書(shu) 受理截止日不少於(yu) 50天。
預申報書(shu) 應包括相關(guan) 協議和承諾。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yu) 所有參與(yu) 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並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shu)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yu) 單位要落實《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關(guan) 於(yu) 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等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guan) ,杜絕誇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預申報書(shu) 須經相關(guan) 單位推薦。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guan) ,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國科管係統統一報送。
專(zhuan) 業(ye) 機構受理預申報書(shu) 並組織首輪評審。為(wei) 確保合理的競爭(zheng) 度,對於(yu) 非定向申報的單個(ge) 指南方向,若申報團隊數量不多於(yu) 擬支持的項目數量,該指南方向不啟動後續項目評審立項程序,擇期重新研究發布指南。專(zhuan) 業(ye) 機構組織形式審查,並根據申報情況開展首輪評審工作。首輪評審不需要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zhuan) 家的評審結果,遴選出3~4倍於(yu) 擬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進入答辯評審。對於(yu) 未進入答辯評審的申報項目,及時將評審結果反饋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填寫(xie) 正式申報書(shu) 。對於(yu) 通過首輪評審和直接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請,通過國科管係統填寫(xie) 並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shu) ,正式申報書(shu) 受理時間為(wei) 30天。
專(zhuan) 業(ye) 機構受理正式申報書(shu) 並組織答辯評審。專(zhuan) 業(ye) 機構對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報書(shu) 進行形式審查,並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通過網絡視頻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zhuan) 家評議情況擇優(you) 立項。對於(yu) 支持1~2項的指南方向,原則上隻支持1項,如答辯評審結果前兩(liang) 位的申報項目評價(jia) 相近,且技術路線明顯不同,可同時立項支持,並建立動態調整機製,結合過程管理開展關(guan) 鍵節點考核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後續支持方式。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 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
3. 原工業(ye) 部門轉製成立的行業(ye) 協會(hui) ;
4. 納入科技部試點範圍並且評估結果為(wei) A類的產(chan) 業(ye) 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及納入科技部、財政部開展的科技服務業(ye) 創新發展行業(ye) 試點聯盟。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ye) 務範圍內(nei) 推薦,並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推薦單位名單在國科管係統上公開發布。
三、申報資格要求
1.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yu) 單位應為(wei) 中國大陸境內(nei) 注冊(ce) 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ye) 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ce) 時間為(wei) 2021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國家機關(guan) 不得牽頭或參與(yu) 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參與(yu) 單位以及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nei) 的科研嚴(yan) 重失信行為(wei) 記錄和相關(guan) 社會(hui) 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單位同一個(ge) 項目隻能通過單個(ge) 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2年1月1日以後出生,每年用於(yu) 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於(yu) 6個(ge) 月。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wei) 該項目(課題)主體(ti) 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guan) 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ge) 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zhuan) 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或參與(yu) 申報項目(課題),課題負責人可參與(yu) 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幹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zhuan) 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ge) 。國家科技重大專(zhuan) 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幹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後,在原項目執行期內(nei) 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yu) 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項目任務書(shu) 執行期(包括延期後的執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範圍內(nei) 。
5. 參與(yu) 重點專(zhuan) 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製的專(zhuan) 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zhuan) 項項目(課題)。
6. 受聘於(yu) 內(nei) 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可作為(wei) 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nei) 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並作為(wei) 項目預申報材料一並提交。
7. 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 項目具體(ti) 申報要求詳見各申報指南,有特殊規定的,從(cong) 其規定。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shu) 前可利用國科管係統查詢相關(guan) 科研人員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zhuan) 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zhuan) 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情況,避免重複申報。
四、項目管理改革舉(ju) 措
1. 關(guan) 於(yu) “揭榜掛帥”項目。為(wei) 切實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強化重大創新成果的“實戰性”,重點研發計劃聚焦高質量發展亟需、應用導向鮮明、最終用戶明確的攻關(guan) 任務,設立“揭榜掛帥”項目。突出最終用戶作用,實施簽訂“軍(jun) 令狀”“裏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對揭榜單位無注冊(ce) 時間要求,對揭榜團隊負責人無年齡、學曆和職稱要求,鼓勵有信心、有能力組織好關(guan) 鍵核心技術攻堅的優(you) 勢團隊積極申報。明確榜單任務資助額度,簡化預算編製,經費管理探索實行“負麵清單”。
2. 關(guan) 於(yu) 青年科學家項目。為(wei) 給青年科研人員創造更多機會(hui) 組織實施國家目標導向的重大研發任務,重點研發計劃設立青年科學家項目。根據領域和專(zhuan) 項特點,采取專(zhuan) 設青年科學家項目或項目下專(zhuan) 設青年科學家課題等多種方式。青年科學家項目不下設課題,原則上不再組織預算評估,鼓勵青年科學家大膽探索更具創新性和顛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徑,更好服務於(yu) 專(zhuan) 項總體(ti) 目標的實現。
3. 關(guan) 於(yu) 部省聯動。部分專(zhuan) 項任務將結合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區域產(chan) 業(ye) 發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聯動方式實施,由部門和地方共同凝練需求、聯合投入、協同管理,地方出台專(zhuan) 門政策承接項目成果,在項目組織實施中一體(ti) 化推動重大科技成果產(chan) 出和落地轉化。
4. 關(guan) 於(yu) 技術就緒度(TRL)管理。針對技術體(ti) 係清晰、定量考核指標明確的相關(guan) 任務方向,“十四五”重點研發計劃探索實行技術就緒度管理。申報指南中將明確技術就緒度要求,並在後續的評審立項、考核評估中納入技術就緒度指標,科學設定“裏程碑”考核節點,嚴(yan) 格把控項目實施進展和風險,確保成果高質量產(chan) 出。
5. 關(guan) 於(yu) 科技型中小企業(ye) 項目。為(wei) 進一步強化企業(ye) 創新主體(ti) 地位,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ye) 創新能力提升,在部分重點專(zhuan) 項指南中試點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ye) 項目,要求由科研能力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ye) 牽頭申報。項目下不設課題,實行定額資助,原則上不再組織預算評估,在驗收時將對技術指標完成和成果應用情況進行同步考核。
五、具體(ti) 申報方式
1.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科管係統進行網上填報。專(zhuan) 業(ye) 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shu) 作為(wei) 後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chuan) 。確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提供的,請上傳(chuan) 依托單位出具的說明材料掃描件,專(zhuan) 業(ye) 機構可根據情況通知補交。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shu) 的受理時間為(wei) :2022年5月17日8:00至6月20日16:00。進入答辯評審環節的申報項目,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正式申報書(shu) ,並通過國科管係統提交,具體(ti) 時間和有關(guan) 要求另行通知。
2. 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於(yu) 2022年6月24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係統逐項確認推薦項目,並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chuan) 。
3. 技術谘詢電話及郵箱:
010-58882999(中繼線),program@istic.ac.cn
4. 業(ye) 務谘詢電話:
(1)“先進結構與(yu) 複合材料”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778
(2)“稀土新材料”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208208、68207717
(3)“高端功能與(yu) 智能材料”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75
(4)“新型顯示與(yu) 戰略性電子材料”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778
(5)“儲(chu) 能與(yu) 智能電網技術”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207731、68207706
(6)“可再生能源技術”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08
(7)“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30
(8)“氫能技術”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92
(9)“交通基礎設施”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62
(10)“交通載運裝備與(yu) 智能交通技術”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67
(11)“新能源汽車”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08
(12)“高性能製造技術與(yu) 重大裝備”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02
(13)“智能傳(chuan) 感器”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23
(14)“工業(ye) 軟件”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72
(15)“增材製造與(yu) 激光製造”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104487
(16)“智能機器人”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207734、68207732
(17)“網絡空間安全治理”重點專(zhuan) 項谘詢電話:010-68207726、68207794
請登錄係統,在“公開公示-申報指南(2022)”菜單欄中查看申報指南材料。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427/4894.html
科 技 部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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