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 訂閱
閱讀 | 訂閱
資本市場

金運激光: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星之球科技 來源:鳳凰網財經2012-11-15 我要評論(0 )   

中國 深圳 深南大道4019號航天大廈24層 郵政編碼:518048 24/F, AEROSPACE MANSION, SHENNAN ROAD , SHENZHEN, P. R. CHINA 電話(Tel):(0755) 88265288傳(chuan) 真(Fax) ...

中國 深圳 深南大道4019號航天大廈24層 郵政編碼:518048

24/F, AEROSPACE MANSION, SHENNAN ROAD , SHENZHEN, P. R. CHINA

電話(Tel):(0755) 88265288傳(chuan) 真(Fax) :(0755) 83243108

電子郵件(E-mail):info@shujin.cn

網站(Website):www.shujin.cn

廣東(dong) 信達律師事務所

關(guan) 於(yu) 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第二次臨(lin) 時股東(dong) 大會(hui) 的

法律意見書(shu)

信達會(hui) 字[2012]第0094號

致: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dong) 信達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信達”)接受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貴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師參加了貴公司2012年第二次臨(lin) 時股東(dong)

大會(hui) (以下簡稱“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並進行了必要的驗證工作。現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dong) 大會(hui) 規則》(以下簡

稱“《股東(dong) 大會(hui) 規則》”)以及貴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按照律師業(ye) 公認的業(ye)

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對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hui)

議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表決(jue) 程序和表決(jue) 結果等事項發表如下法律意見。

一、關(guan) 於(yu) 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召集與(yu) 召開

2012年10月26日,貴公司董事會(hui) 在巨潮資訊網站(https://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關(guan) 於(yu) 召開2012年第二次臨(lin) 時股東(dong) 大會(hui) 的通

1

知》。2012年11月12日上午9:30時,貴公司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依照前述公告,在武漢

市江岸區石橋一路金運激光大樓會(hui) 議室如期召開。

經信達律師審驗,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dong) 大

會(hui) 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guan) 規定。

二、關(guan) 於(yu) 出席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人員資格

1、出席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股東(dong) 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股東(dong) 及股東(dong) 委托的代理人共7名,持有貴公司股份

22,751,100股,占貴公司有表決(jue) 權股份總數的65%。

經信達律師驗證,上述股東(dong) 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並行使投票表決(jue)

權的資格合法有效。

2、出席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其他人員

出席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其他人員為(wei) 貴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信達

律師。

信達律師認為(wei) ,上述人員有資格出席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

3、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召集人

經信達律師驗證,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召集人為(wei) 貴公司董事會(hui) 。

信達律師認為(wei) :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

三、關(guan) 於(yu) 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表決(jue) 程序和表決(jue) 結果

經信達律師驗證,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采取現場投票的方式,並按《公司章程》和

《股東(dong) 大會(hui) 規則》規定的程序進行計票監票,當場公布表決(jue) 結果,審議通過了以

下議案:

1. 《關(guan) 於(yu) 修訂<對外投資管理製度>的議案》。

2.《關(guan) 於(yu) 修訂<董事會(hui) 議事規則>的議案》。

2

3.《關(guan) 於(yu) 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記錄由出席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董事、監事、董事會(hui) 秘書(shu) 、會(hui) 議主

持人簽名,出席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股東(dong) 及委托代理人沒有對表決(jue) 結果提出異議。

信達律師認為(wei) :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表決(jue) 程序符合有關(guan) 法律法規及貴公司《公司章

程》的規定,表決(jue) 結果合法有效。

四、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信達律師認為(wei) :貴公司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的召集及召開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東(dong) 大會(hui) 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hui) 議人員和召

集人的資格有效,表決(jue) 程序及表決(jue) 結果合法有效。

信達同意本法律意見書(shu) 隨貴公司本次股東(dong) 大會(hui) 其他信息披露資料一並公告。

(以下無正文)

3

(本頁為(wei) 《股東(dong) 大會(hui) 法律意見書(shu) 》(信達會(hui) 字[2012]第 0094 號)之簽署頁)

廣東(dong) 信達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簽字律師:

麻雲(yun) 燕林曉春

韓雯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轉載請注明出處。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未注明其他出處的作品,版權均屬於(yu) fun88网页下载,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獲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範圍內(nei) 使 用,並注明"來源:fun88网页下载”。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guan) 責任。
② 凡本網注明其他來源的作品及圖片,均轉載自其它媒體(ti) ,轉載目的在於(yu) 傳(chuan) 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媒讚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係我們(men) 刪除。
③ 任何單位或個(ge) 人認為(wei) 本網內(nei) 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請及時向本網提出書(shu) 麵權利通知,並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具體(ti) 鏈接(URL)及詳細侵權情況證明。本網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後,將會(hui) 依法盡快移除相關(guan) 涉嫌侵權的內(nei) 容。

網友點評
0相關評論
精彩導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