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於(yu) 2012年2月13日發布上述文件,批複《西部大開發“十二五”規劃》。《規劃》的主要內(nei) 容包括:(a) 把北部灣等重點經濟區建成麵向東(dong) 盟國家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中國——東(dong) 盟自由貿易區的前沿地帶和橋頭堡,區域性物流基地、商貿基地、加工製造基地和資訊交流中心以及重要的臨(lin) 海石化、鋼鐵基地;(b) 加快建設包括廣西東(dong) 興(xing) 等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支持廣西龍州、靖西等邊境城鎮口岸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邊民互市貿易區、出口產(chan) 品加工區等園區等;此外,《規劃》還包括完善基礎設施、發展特色優(you) 勢產(chan) 業(ye) 和加強區域互動合作等內(nei) 容
1. https://www.gov.cn/zwgk/2012-02/21/content_2072227.htm
《國務院關(guan) 於(yu) 西部大開發“十二五”規劃的批複》(國函[2012]8號)
2. https://www.agri.gov.cn/cszy/BJ/whsh/ncwh/201202/t20120221_2486222.htm
《西部大開發“十二五”規劃》
3. https://www.gov.cn/gzdt/2012-02/20/content_2071640.htm
國務院批複同意《西部大開發“十二五”規劃》
4. https://www.gov.cn/gzdt/2012-02/20/content_2071646.htm
發展改革委就《西部大開發“十二五”規劃》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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