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關(guan) 於(yu) 第二屆董事會(hui) 第十一次會(hui) 議決(jue) 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hui) 全體(ti) 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nei) 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yu) 2013 年8月28日以電子郵件、
當麵送達方式向全體(ti) 董事發出召開第二屆董事會(hui) 第十一次會(hui) 議通知,會(hui) 議於(yu) 2013年9
月2日在公司會(hui) 議室以現場會(hui) 議方式召開。會(hui) 議應到董事5人,實到董事5 人,其中
獨立董事2人。會(hui) 議由董事長梁偉(wei) 先生主持。會(hui) 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關(guan) 規定。經全體(ti) 董事審議,表決(jue) 形成如下決(jue) 議:
1、 審議通過了《關(guan) 於(yu) 聘任財務總監的議案》
同意聘任吳光權先生為(wei) 財務部總監,吳光權先生簡曆詳見附件。
表決(jue) 結果:5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特此公告
武漢金運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hui)
二 O 一三年九月二日
附件
財務部總監簡曆
吳光權先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78 年生,大學學曆,中國注冊(ce)
會(hui) 計師,中國稅務谘詢師。曾在武漢人福醫藥集團股份公司、天津倚天會(hui) 計師事務
所湖北分所等單位任職。截至本簡曆披露之日,吳光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與(yu) 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dong) 、實際控製人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
存在關(guan) 聯關(guan) 係。吳光權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hui) 及其他有關(guan) 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
懲戒。不存在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ye) 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 3.1.3 條所規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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