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hui) 全體(ti) 成員保證公告內(nei) 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10.73, 0.04, 0.37%)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yu) 2013年10月22日對外披露了公司第2013040號公告——《關(guan) 於(yu) 第一期股權激勵計劃符合行權條件的公告》,該公告對公司第一期股權激勵計劃行權期限及行權人數進行了披露。
由於(yu) 公司在披露公告前未與(yu) 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提前溝通,導致公司披露的行權期限起止日期與(yu) 中登公司登記係統設置的時間相差1天。公司現就上述公告中第三項“具體(ti) 的行權方案”中“行權期限”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後
行權期限:公司擬采用自主行權模式,行權期限為(wei) 2013年10月31日至2014年10月30日。
行權期限:公司擬采用自主行權模式,行權期限為(wei) 2013年10月30日至2014年10月29日。
第2013040號公告中披露的“同意607名激勵對象持有共計1157.8344萬(wan) 份的股票期權以定向發行股票的方式自主行權”,現補充說明如下:上述607名激勵對象中有41名激勵對象因個(ge) 人考核原因,第一期可行權的數量為(wei) 零,第一期股權激勵計劃實際可行權人數為(wei) 566名。
第2013040號公告中其他事項保持不變,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請投資者諒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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