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0月17日電(記者郭久輝、王爍)針對社會(hui) 反映較多的醫院濫用植入性醫療器械的現象,河南省衛生廳近日對實施介入診療業(ye) 務實施“七項核心管理製度”,加強介入診療技術管理,嚴(yan) 禁使用院外植入性醫療器械,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七項核心管理製度”分別為(wei) :患者知情告知同意製度,介入診療技術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製度,學科會(hui) 診製度,植入性醫療器械應用管理製度,信息報送製度,動態監測評價(jia) 製度和監督管理及責任追究製度。
按照新規定,醫療機構要嚴(yan) 格掌握介入診療手術的適應證。對介入診療技術風險做出科學、客觀的評估,並製定規範、完整、有效的醫療安全應急處置預案,防範醫療風險,確保醫療安全。在實施介入診療手術前要向患者和其家屬告知手術目的、耗材選擇、手術風險、術後注意事項、可能發生的並發症及預防措施等,並簽署知情同意書(shu) 。
同時,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植入性醫療器械的相關(guan) 核查製度,詳細記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相關(guan) 信息,實現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詢、責任可追究。醫務人員在使用植入性醫療器械前,要核對有關(guan) 信息,嚴(yan) 格按照相關(guan) 診療規範使用,並向患者或其家屬履行告知義(yi) 務,簽署知情同意書(shu) ,在病案中記錄植入性醫療器械相關(guan) 信息。嚴(yan) 禁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以會(hui) 診名義(yi) 使用院外植入性醫療器械。
此外,河南省衛生廳還對介入診療病例信息的報送、對醫療機構和醫師介入診療行為(wei) 以及違反診療規範的責任追究等,作出嚴(yan) 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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