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陵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某藥品經營企業(ye) 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其銷售的真道筋骨痛消貼質量可疑。既將該產(chan) 品予以扣押,並迅速與(yu) 標示生產(chan) 企業(ye) 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係協查,經該局調查核實,上述標示的真道筋骨痛消貼非該公司生產(chan) ,且證實該產(chan) 品係無產(chan) 品注冊(ce) 證書(shu) 的醫療器械。
該行為(wei) 為(wei) 經營無產(chan) 品注冊(ce) 證書(shu) 的行為(wei) ,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沅陵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執法人員依法對該藥品經營企業(ye) 進行了調查取證,並下達了《行政處理通知書(shu) 》,處以行政處罰。
目前沅陵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扣押上述產(chan) 品,並依據相關(guan) 法律法規對該藥品經營企業(ye) 進行了立案查處。
通過此次專(zhuan) 項執法檢查活動,消除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隱患,及時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用藥用械相關(guan) 問題和熱點問題,保障公眾(zhong) 用藥用械的安全,為(wei) 沅陵縣藥品醫療器械市場健康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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