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勤上光電發布的《股票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暫停上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該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目前正被中國證監會(hui) 立案調查。
根據公告,如果勤上光電因此受到中國證監會(hui) 行政處罰,並且在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中被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wei) ,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guan) 的,公司將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13.2.1條規定的欺詐發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勤上光電上一次被中國證監會(hui) 立案調查要追溯到2013年5月4日,該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媒體(ti) 質疑。
今年5月13日,勤上光電公告了證監會(hui) 的調查結果和處罰結論,監管層責令勤上光電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wan) 元罰款;對高管李旭亮罰款20萬(wan) 元。當時,廣東(dong) 證監局對其下發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顯示,認定勤上光電存在三項違法事實,涉及內(nei) 幕交易未披露、內(nei) 銷客戶未披露等,關(guan) 聯交易金額約達7852萬(wan) 元。
勤上光電董事會(hui) 秘書(shu) 段鑄表示,本次發布退市風險警示提示公告並非個(ge) 別現象,不是指針對勤上光電的,這是證監會(hui) 的例行行為(wei) 。
段鑄稱,目前勤上光電正積極配合證監會(hui) 調查,並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的相關(guan) 規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若公司被認定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問題,公司會(hui) 按照規定和要求整改。
“現階段公司的運作正常,不會(hui) 因風險警告而引起相關(guan) 的影響。另外,公司的運營和股價(jia) 沒有直接的關(guan) 聯。我們(men) 也無法評判風險警告是否影響公司的股價(jia) 。”段鑄說,在交易自由的情況下,投資者是否出售該公司的股票也是個(ge) 人行為(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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