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guan) 於(yu) 華工科技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
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保薦意見
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源證券”或“本保薦機構”)作為(wei) 華
工科技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工科技”或“公司”)2011年非公開發
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ye) 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guan) 規定,現就華工科技擬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
補充流動資金事宜發表如下保薦意見:
一、經核查,華工科技2011年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37,950,500股,募集資金淨額為(wei) 人民幣731,659,700.00元。經2011年6月2日召開
的華工科技第四屆董事會(hui) 第二十七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同意以本次募集資金
129,562,870.76元置換公司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截
至目前,根據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進度情況,公司尚有602,096,800.00萬(wan) 元閑置
募集資金。為(wei) 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運營成本,維護公司和股東(dong) 的
利益,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進
行的前提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公司《募集
資金管理製度》的相關(guan) 規定,公司擬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總
額為(wei) 人民幣3億(yi) 元,單次使用期限為(wei) 自股東(dong) 大會(hui) 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6個(ge) 月,到
期歸還到募集資金專(zhuan) 用賬戶。
華工科技同時承諾上述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jin) 限於(yu) 與(yu) 主營
業(ye) 務相關(guan) 的生產(chan) 經營使用,不直接或間接用於(yu) 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yu) 股票及其
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zhai) 券等的交易,以便有效降低財務成本,不存在變相改變
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中小股東(dong) 利益的情形。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yu) 補充流動
資金期限屆滿,公司將將該部分用於(yu) 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及時歸還至募集資金專(zhuan)
用賬戶,保證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
二、經核查,華工科技上述募集資金的使用行為(wei)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時通
知了保薦人,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dong)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關(guan) 於(yu)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guan) 規
定。
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
規定,華工科技本次擬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金額超過募集資金淨額
的10%以上,需提請股東(dong) 大會(hui) 審議批準,並提供網絡投票表決(jue) 方式。作為(wei) 華工科
技的保薦機構,在華工科技根據相關(guan) 法律法規履行完畢相關(guan) 程序,並獲得股東(dong) 大
會(hui) 批準後,宏源證券同意華工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yu) 補充流動
資金。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wei) 《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guan) 於(yu) 華工科技產(chan) 業(ye) 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保薦意見》之簽章頁。)
保薦代表人:
占 小 平
吳 晶
保薦機構: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2011年6月2日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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