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guan) 於(yu) 公司被認定為(wei) 福建省 2011 年第一批複審高新技術企業(ye)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hui) 全體(ti) 成員保證公告內(nei) 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yu) 近日收到由福建省科
學技術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聯合簽發的《關(guan)
於(yu) 認定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和第二批複審高新技術企業(ye) 的通知》。根據《高新技
術企業(ye) 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 號)和《高新技術企業(ye) 認定管理
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 號)以及《關(guan) 於(yu) 福建省2011年第一、二批複
審高新技術企業(ye) 備案申請的複函》(國科火字【2011】327號)的有關(guan) 規定,經
有關(guan) 專(zhuan) 家評審,本公司被認定為(wei) 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複審高新技術企業(ye) (證書(shu) 編
號:GF201135000107),認定有效期為(wei) 3年。
根據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ye) 的相關(guan) 稅收優(you) 惠政策,公司自被認定為(wei) 高新技術企
業(ye) 後三年內(nei) 所得稅率將按15%的比例征收,本公司將延續享受該稅收優(you) 惠政策。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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