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玩具惹禍致一男子視網膜裂孔,提醒大家無論是小孩還是大人都要遠離此類激光產(chan) 品,更不要用激光燈照射他人和其他的事物,都有可能造成危險。
吳先生和餘(yu) 某均在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夜市擺攤,餘(yu) 某兜售高能激光燈、棒球棍、彈弓、刀具等。
2013年5月中旬,餘(yu) 某閑來無事用高能激光燈照吳先生眼睛,激光束恰好射中吳先生瞳孔,吳先生當即感覺視力模糊。本以為(wei) 休息幾日即可恢複,然而幾周後,吳先生看東(dong) 西仍然模糊,遂到醫院檢查,被確診為(wei) 視網膜黃斑裂孔,如繼續惡化有導致視網膜脫落並失明的風險。
震驚的吳先生與(yu) 餘(yu) 某交涉,但餘(yu) 某不願承擔賠償(chang) 責任。無奈之下,吳先生隻好將餘(yu) 某起訴至合肥市廬陽區法院,要求餘(yu) 某賠償(chang) 各項損失合計58323.64元。
庭審未做司法鑒定,傷(shang) 者暫時撤訴
合肥市廬陽區法院受理此案,並於(yu) 近日開庭審理。庭審中,吳先生提供了自己在省立醫院就診的病曆,醫生認為(wei) 此病即由激光燈照射引起。然而餘(yu) 某辯稱,自己行為(wei) 與(yu) 吳先生眼睛受損結果沒有因果關(guan) 係。
餘(yu) 某認為(wei) ,他用激光燈照射吳先生眼睛與(yu) 吳先生主張眼睛受傷(shang) 間隔20天左右,此期間內(nei) 吳先生可能因其他傷(shang) 害造成眼睛受傷(shang) 。而吳先生提供的證據僅(jin) 能證明損害結果,餘(yu) 某行為(wei) 是否能夠導致該結果,則缺乏相關(guan) 醫學論證。
權衡之下,吳先生選擇了撤訴。不過他表示,接下來將對“餘(yu) 某行為(wei) 致自己眼睛受損”一事進行司法鑒定,等有結果後還會(hui) 另行起訴。
提醒 激光具有危害,兒(er) 童更應規避
“步行街一到夜晚就有很多小販兜售各種小玩意,包括激光筆、高能激光燈等,小販們(men) 還會(hui) 用激光燈照射行人。”主審法官告訴記者,審理過程中他們(men) 曾去步行街進行走訪。
法院調查發現,這種激光燈主要集中在步行街和學校周圍的玩具店,價(jia) 格從(cong) 10元至100元不等,消費群體(ti) 多為(wei) 兒(er) 童。記者在調查中也發現,目前步行街上兜售的激光燈,便宜的僅(jin) 5元左右,但發射的光線很強,能照射幾十米遠。記者發現,這些激光玩具大都是無廠家、無合格證等三無產(chan) 品。
法官還說,大功率激光筆確有可能對人體(ti) 造成傷(shang) 害,國家質檢總局早前也發布了風險警示和消費提示,但具體(ti) 在該案中,吳先生還需做司法鑒定。
昨天,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屈光中心陶主任。他告訴記者,激光使人眼睛損傷(shang) 的病例並不少見,傷(shang) 者大多是兒(er) 童,“使用激光燈時不能隨意對人體(ti) 照射,更不能照射眼睛,嚴(yan) 重的話可能導致失明。”
自從(cong) 3.15曝光激光筆的危害後,對於(yu) 激光類產(chan) 品的安全性,國家已經有了明確的標準,有關(guan) 部門也加大了監督力度,可是無良商販們(men) 還是無孔不入,明知有危害還在兜售,明知有危害還用激光燈照射他人,不知道他是真的無知還是好奇想試試,結果就給他人造成如此大的傷(shang) 害。所以在此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遠離此類激光產(chan)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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